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徵才

張貼日期:Mar 08, 2017 4:11:12 PM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徵才

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用人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附設生活旗艦店社區復健中心

職 稱:約用臨床心理師

名 額: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 別:不拘

上網期間:106年02月23日至106年03月03日

一、資格條件:

1. 需認同病人優先的服務理念,團隊合作的工作態度,及願熱誠付出且追求卓越者。

2. 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相關系所以上畢業(修習臨床心理相關課程),且具臨床心理師證照(或榜示及格者)。

二、本中心特色:

1.生活旗艦店提供精神患者社區復健,設備寬敞新穎,資源豐富,完整的專業團隊包含醫師、職能治療、護理、社工、心理等,提供多元復健服務,作為個案回歸社區就業的轉銜。

2.生活旗艦店強調recovery,empowerment,優勢觀點,強化優勢能力。

3.本院具完善PGY訓練:本院具一般精神科、兒童、老年、心身、社區、司法等次專科並各有專任心理師,可提供所有PGY學門之訓練。中心聘用之新進人員可參與本院PGY訓練。

三、工作項目:

1.本院附設生活旗艦店社區復健中心個案之心理衡鑑、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與輔導、生活諮詢、就業諮詢與輔導、社區服務等相關業務。

2.上班時段為日班、假日視需要輪值依勞基法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四、工作地址:本院附設生活旗艦店社區復健中心(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500號二樓)

五、待遇:依本院約用人員薪資基準表支薪。

六、福利:

1.週休二日並依照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保險。

2.備有員工宿舍可供申請。

七、聯絡方式:

(一)、採郵遞通訊報名,請檢具:1.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臨床心理師證照影本及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遞,恕不退件【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臨床心理師職務】;專人送達者,請逕送本院一樓收發室登記收件。

(二)、報名截止日期:106年03月03日止。【郵遞以郵戳日期或收發室登記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四)、聯絡人電話:詳洽本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1李先生。

附註:履歷表表格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ttpc.mohw.gov.tw/?aid=515&pid=99&page_name=sub_list)→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履歷表格式→[下載]。

*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院禁止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