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六國論 - 蘇洵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 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 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 故曰:弊在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其實亦百倍。 則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 子孫視之不甚惜,舉以予人,如棄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 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至於顛覆,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 與嬴而不助五國也。 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 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 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荊卿為計,始速禍焉。 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 後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 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 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敗而亡,誠不得已。 向使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嗚呼! 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並力西向,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 悲夫! 有如此之勢,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趨於亡。 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其勢弱於秦,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 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