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無障礙之家日間托育服務暨收容養護補助

壹、無障礙之家日間托育服務

一、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六歲以下或十八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二、服務內容:

(一)低收入戶依核准收費標準全額補助。

(二)非低收入戶依全家經濟狀況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85%~25%。

三、應備表件:

(一)申請書。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三)戶籍謄本:1、非低收入戶:本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包含父、母、兒子、未婚及已婚女兒)、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等人之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各乙份。2、低收入戶:全戶戶籍謄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請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或上開第3點所列人員之所得暨不動產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四、辦理單位:本局無障礙之家(電話︰8151500)。

貳、無障礙之家收容養護補助

一服務對象:安置於本局無障礙之家、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年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服務內容:

(一)低收入戶依核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全額補助。

(一)非低收入戶依其全家經濟狀況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3/ 4、1/2、1/4。

三、應備表件:

(一)申請書。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三)戶籍謄本:1、非低收入戶:本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包含父、母、兒子、未婚及已婚女兒)、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等人之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各乙份。2、低收入戶:全戶戶籍謄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請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或上開第3點所列人員之所得暨不動產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四、辦理單位:本局無障礙之家(電話︰81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