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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科技领先的财务会计公司,我们保证自己有最先进和安全的平台。我们的客户数据有安全的云储存并和AWS实时同步备份,我们使用CCH iFirm管理所有工作,我们和 ADP 和 Intuit (QuickBooks) 是签约伙伴,我们是全加拿大唯一一家用智能在线表格向客户收集个税信息的事务所,我们是安省唯一一家可以直接用DeliverySlip在线提交NRST退税申请的企业。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会计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把客户经常付费来咨询的几十个话题,总结成了上百个博客文章,浅入深出给公众免费提供了很多税务问题的答案。正因如此,我们的网站在Alexa Traffic Rank和Google Aanalytics的统计中,在加拿大财税博客类网站总排名上,名列第一。   我们网站的还有其他丰富的资源,包括从辅导客户用手机扫描、签字,和为客户提供文件上传服务,到一系列客户给CRA付款的视频示范,甚至用远程辅导系统AnyDesk或Zoom来和客户的电脑直接沟通。 光有基础硬件和软件的高精是不够的,我们更要保证财务税务核心服务的质量。因为我们只能一直做到最好,才有资格请您信任我们。  我们不是一家常规的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也不想做一家常规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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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ian Trust Reporting & Bare Trust:

Update: On March 28, 2024, the Canada Revenue Agency announced that "[i]n recognition that the new reporting requirements for bare trusts have had an unintended impact on Canadians, the 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 will not require bare trusts to file a T3 Income Tax and Information Return (T3 return), including Schedule 15 (Beneficial Ownership Information of a Trust), for the 2023 tax year, unless the CRA makes a direct request for these filings." The announcement noted that "[o]ver the coming months, the CRA will work with the Department of Finance to further clarify its guidance on this filing requirement. The CRA will communicate with Canadians as further information becomes available.”  
Reference: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news/newsroom/tax-tips/tax-tips-2024/bare-trusts-exempt-from-trust-reporting-requirements-2023.html    


Can rental loss be used to deduct employment income?

出租房的损失(例如收入低于开支)能不能拿来抵扣上班或其他收入? 


Borrow to Invest, deduct interest cost?
如果借钱投资, 如何抵扣支出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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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报税文件都可以在税务局的网页下载,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e-services/e-services-individuals/account-individuals.html


对贷款有帮助的文件是,  

如果您不会从税务局网页下载, 请联系您的会计, 

专业的会计可以帮助你马上打印过去2年的数据(以上三个文件

如何登入申请MY CRA 网页中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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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 

请GOOGLE 搜索:关键字:  非居民卖房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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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法规定只要你在加拿大境内有收入,无论是谁,都需要缴纳个人税。税务居民需要申报全球的资产和收入来交税。非税务居民只需要申报和缴纳在加拿大境内的收入的税。所以说如何界定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最重要的界定在于家庭的生活重心(Family Tie)是不是在加拿大, 其实跟移民的身份(永久居民,还是公民,还是外国人身份) 是没有关系的。由于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不同, 对于税务居民的身份判断, 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注册会计师。

非税务居民因为不在加拿大居住, 所以税局要求非税务居民的加拿大房产出售成交之后,房产过户的律师要预扣卖出房价的25%(25% of gross sales price)作为预留税款,存在律师的信托账户里面。没错,是卖价的25%,这是为了防止非税务居民卖了房子,拿着房款, 不交税就直接离开加拿大了。万一非税务居民卖了房子没交税,税局有权让买家来代替卖家完税。所以在成交非税务居民的房产时候要格外注意, 要有卖家的清算证明来证明已经交清了所有的税款。

非税务居民卖家可以在有了确认的报价合同后(confirmed offer), 或者是不晚于成交日(completion date) 10天内, 提交T2062表格来申请房产的清算证明(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逾期申请会有罚款(晚一日罚款$25, 最高可达$2,500)。

提交T2062表格的时候, 如果没有加拿大税号, 非居民需要同时提交申请税号的表格T1261, 附上认证过的护照ID页和加拿大签证页来申请一个加拿大的临时税号(Individual Tax Number)。

申请清算证明时仅计算房产整体增值部分(卖价减买价)的25%的税金, 需附上买房合同, 卖房合同(或者确认的报价合同)。请注意这个部分只是买卖房的价格差,一些额外的费用, 例如地产经纪的佣金, 律师费等是不能在这个阶段抵扣的。

现在税局审理的时间大概是4-6个月。当税局审理完这个申请以后, 会寄过来交增值预扣税的表格 (voucher),卖方的律师会用这个表格, 从之前预扣的25%房款中替卖家去交税。税局收到税款后, 大概3-4周后, 会寄来清算证明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T2068),这时候律师就会把多扣的房款返还给卖家了。

等到第二年报非税务居民个人税时,非税务居民可以再次申报房产的增值。 这次可以扣除经纪费, 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按照实际增值的收入来算最终要交的税, 一定会少于已经预交的税。这样可以通过报个人税把多交的税款拿回来,整个过程大概需要6-8个月完成。

举例来说,非居民王先生卖了他名下温哥华的房产,卖价$400万。卖房的律师会预扣卖房款的25%,也就是$100万作为预留税款,存在律师的信托账户里面。王先生可以在有了确认的报价合同后,或者在成交后10天内向税局申请物业的清算证明。假设买价是$300万, 那申请清算证明只需要先预交增值部分$100万 ($400万-$300万) 的25%, 也就是$25万的税款。当税局审理完毕后, 律师会替卖家交税$25万, 把余下的$75万退还给卖家。等到第二年报个人税时,在扣除了经纪费, 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之后, 按净收入来交税。这个实际要交的税款少于25万预扣税的税款, 税局会退税给卖家。

由于整个报税和完税的过程长而且复杂,通常卖家都会委托一家值得信任的会计公司来帮助他们完成这个流程。如果您有需要,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英文文章: 

https://www.mondaq.com/canada/real-estate/921210/non-residents-selling-property-in-canada

https://www.crowe.com/ca/crowemackay/insights/non-residents-selling-property-in-canada

https://www.welchllp.com/blog/selling-a-canadian-property-non-residents-beware/

https://www.goldkeybiz.com/2017/06/30/deemed-resident-tax/ 

加拿大税务局将个人的加拿大税务身份,分为五类:

居民(Resident)、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在加拿大有没有报税的义务,取决于你的“税务的身分”,而和你是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没有关系。而是要看你在加拿大的“居留联系”和居住时间。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

1. 居民(Resident)

典型居留联系(居民): 在加拿大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需要照顾或提供生活支持的父母、子女等)的情况,被视为典型居留联系。此外,个人名下的汽车、存款、银行账户、驾照、健康卡、会员卡等也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在你有了典型居留联系的当天,即被视为税务上的居民。

2. 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

在加拿大有典型居留联系(有住房、配偶或赡养人),但是短期在外国工作、旅游、学习,或者因工作或学习需要,有规律的(每日、每周、每月)在加拿大与其他国家之间通勤,这种情况被视为事实居民。

3. 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

无居留联系(视同居民deemed resident):如果你在加拿大没有“居留联系”,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任何一项,就会被视同加拿大居民:

在一年之中停留在加国的时间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

加国政府驻海外的公务员、军人或其海外学校的员工或在加拿大国际发展机构计划下工作。

如果你属于”视同居民“,你的受赡养子女也适用此类别。在你计算留在加拿大的天数时,应包括:在加拿大的大专院校就读的天数、工作的天数和度假的天数。即使不满一整天(例如:搭机抵达加拿大机场的时间已是晚间11点),仍然要算一天。但若在美加两国间通勤,通勤的天数不算。

那些在加拿大短期游学的人、陪子女在加拿大读书的家长、在加拿大带孙子的祖父母们,尽管没有办移民手续,在加拿大也没有租房或者买房,但只要他们一年内停留在加拿大的天数累积起来达到或超过183天,就属于“视同居民”。

税务居民、事实居民和视同居民要申报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而非税务居民和视同非居民则只要申报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


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居民

如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税务上的居民,或者确切的日期,可以通过填写NR74表向税局确认。

https://overseastudent.ca/?p=18167

如果某人的主要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活动内容都在加拿大,那么此人就是加拿大法律定义下的税务居民。如果税务居民要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国税局首先要查看的是此人与加拿大的所有居住关系。这些居住关系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主要居住关系(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第二种是次要居住关系(Secondary Residential Ties),第三种是其他居住关系(Other Residential Ties)。

主要居住关系:住所是关键

主要居住关系是国税局首先要考察的,考察内容有三方面:住所(Dwelling Place)在哪里;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哪里;子女在哪里。在这三个考察内容中,“住所”往往是最容易引起误解的。一般来说,不管是租的还是买的,只要是此人能合法居住的地方,就属于住所(Dwelling Place)。这个住所的定义和自用住宅(Principal Residence)的定义又有所不同。我们知道,一个家庭(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个时间点里,在世界范围内只能有一个自用住宅,这是国税局在1995年之后改订的政策。而住所可以是租的,因此和自用住宅是两回事。

如果想要申请离境,成为非税务居民,就要先把自己所有的主要居住关系切断。有不少人因为工作需要,必须长期的在加拿大境外工作。因为已经失去了枫叶卡,只有妻子和孩子在加拿大生活,所以认为自己不是税务居民。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举例来说,假设A先生失去了枫叶卡,用访问签证出入加拿大,房屋也在妻子名下,那么第一条主要居住关系在A先生身上的体现看似比较模棱两可。但是当我们仔细考察“住所”的定义时就会发现,由于在妻子名下的房屋是A先生可以合法居住的,因此属于A先生的“住所”。再加上配偶乃至孩子都住在加拿大,A先生的三条主要居住关系都符合,自然会被归为“税务居民”。

在住房这里,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不少华人朋友喜欢在本地买投资房。假设B先生本人不在加拿大居住和生活,其名下有一套加拿大房产,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出租给非关联的第三方。那么B先生在主要居住关系中的第一条,“住所”问题上,就已经撇清了。当然,国税局会去考察,所谓的“第三方”和屋主是什么关系,当时不动产的市场情况如何,以及出租的时间长度。如果仅出租半年就收回,国税局可能会认为B先生不是真的出租,而是为了免除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

次要居住关系:反映居住倾向

国税局在这一类中列举了很多条目。一般来说,国税局不会因为某人的次要居住关系在加拿大而决定其税务或非税务居民身份。次要居住关系是一种辅助判断的工具,国税局不会单一挑出来看,而是与主要居住关系相结合。不过,虽然次要居住关系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如果某人与加拿大的次要居住关系越多,就说明此人在加拿大生活的倾向越强烈,国税局可能就会更慎重考虑他的非税务居民身份申请。次要居住关系包括如下几条:

很多人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是为了让家人享受加拿大优美环境,孩子享受加拿大优质的教育资源、完善的福利,但是中国近些年发展迅速,对于移民过来的人来说,很多人发展重心还在中国,有生意、有公司或者照顾国内老人等原因,不得不回流;一些“空中飞人”由于太忙碌,干脆放弃枫叶卡,不保留加拿大的身份 。但是,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和单方面放弃加国身份有关吗? 

不住加拿大≠加拿大非税务居民

然而在税务上,如果不注意,“空中飞人”和“回流客”很容易产生税务问题。这几年CRA税局与海关开始联网,严查税务居民逃税漏税情况。很多人有这样的误区,如果我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或者长期在加拿大以外居住,就不算税务居民了,不用报税。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CRA税务局跟你判断是不是税务居民的依据是不同的!

判断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

一般来说,如果一年以合法身份在加拿大居住183天以上,就是税务居民了。合法的身份包括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等等。

但如果没在加拿大居住183天,但有主要显著居住联系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to Canada,包括在加拿大有居所a home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a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受抚养人dependants in Canada,还有次级居住联系Secondary residential ties,包括个人资产,社会联系,经济活动等。

税局会根据以上所有因素综合判断,你还是有可能被认定是税务居民。

概念太难理解,举几个例子:

加拿大入籍身份:

个人入籍后回流,长住中国, 在中国有住所,加国无亲属 = 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个人入籍后回流,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经常往来中加 = 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

入籍后在加国购房,夫妻回流中国,孩子在加国上大学(满18岁)=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非入籍身份:

个人回流放弃PR身份,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经常往来中加=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从中国来加拿大出差/访学/经商,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

为什么每个案例都是“可能被认定”?因为税局对您税务身份的评定,是依据所有条件加在一起的综合评定,所以要根据您的全部材料看,具体可以咨询王珂会计师。

转变身份“非税务居民” 不申请未来可获“天价账单”

有很多人准备回流,或已经回流,为了避免两头报税的麻烦,想申请从“税务居民”转为“非税务居民”。

【注意您税务居民身份的转变,是需要CRA税局来认定的。并不是说你原来是税务居民,直接回中国定居了,就瞬间变成非税务居民。

如果您不做身份转变的申请就不报税了,如果有一天税局发现您不满足成为非税务居民的条件,会要求您补缴所有的税款,加利息和罚金。也就是说,您将收到“天价账单”。以前就有一个俄罗斯家庭移民,妻子孩子在加国,老公回俄罗斯挣钱但一直没报税,直到两人离婚后,妻子把房子出售后,收到了税局200万的税款账单!

申请“非税务居民”:离境报税

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时还需要最后一次报税,也就是“离境报税Departure Tax”。除了收入要申报外,还要填写全球资产清单和全球资产视同卖出的表格。全球资产清单包括全球的地产、股票、债券、股权、个人物品、收藏品等;全球资产视同卖出表格要列出清单所有财产的税务成本和离境时的价值,税局认定你成为非税务居民的当天,这些财产视同出售,增值部分需要缴交增值税。

如果您准备离境或已经离境但还未填报Departure tax file,请立即联系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税务规划,以免产生更多税务问题。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帮您解决离境加拿大的所有税务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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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加拿大居民一直是“空中飞人”,他们如候鸟一样,往返于加国与自己的故国。近年来加拿大对居民海外资产申报及税收的稽查越来越严格,那些在国外拥有高资产及高收入的移民心中的顾虑和矛盾也越来越大,他们开始考虑走非税务居民这条路,这样就可以合法地不交加拿大境外收入及资产增值税,但很多人对成为非税务居民要满足怎样的条件,由税务居民变成非税务居民过程中会产生哪些税务后果等都不是很清楚。

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首先需要判断你自己与加拿大是否建立居住联系。比如你在加拿大有住房,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加拿大有受抚养的未成年孩子,那么很可能你与加拿大有显著的居住联系。加拿大税局对是否已经断绝了跟加拿大的所有居住方面的联系提出了一些要求。居住方面的联系主要包括:(1)住所;(2)配偶或者生活伴侣(3)接受抚养之未成年孩子。只要你的配偶和未成年孩子在加拿大,那么你就没有切断跟加拿大的居住联系。即使你没有上述情况,如果你在加拿大有个人资产,例如汽车、家具,有银行账户、信用卡等,有加拿大驾照,有医疗保险卡,有社会联系,例如图书证以及各种会员资格,你与加拿大有次级的居住联系。如果你与加拿大有一定程度的居住联系,同时又想成为非税务居民,就必须符合税局的一些要求。

有些移民认为只要自己离开加拿大,长期不在加拿大生活就是是非居民了, 之后也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可能若干年之后, 税务局并不认可他的非居民身份, 要求申报离境以来的海外收入, 补缴税款及利息和罚款。如果想在离开加拿大之前时没有后遗症,不想税局找麻烦,最好申请非税务居民身份,填写一份NR73表格,由税局来决定你是否是非税务居民,这个表格叫作离境居住状态判断表 Determination of Residency Status ( Leaving Canada )。这个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还比较多,比如需要你在填加拿大这一年你居住多少天,你在其它国家的居住和工作状态,你加拿大的联系,包括你在加拿大的房屋、汽车、驾驶执照、工作、银行帐户、RRSP、信用卡、电话号码等等,都需要详细列举。

加拿大税务局通常会给你一封意见信,告诉你他们的意见。通常税局的回复会包含如下内容:按照我们的意见,你和加拿大没有维系显著的居住联系,因而我们认可到何年何月你是加拿大非税务居民;作为非税务居民,你在加拿大的利息,分红,租金收入等可能会有预扣税;当你离开加拿大时,以前作为税务居民期间的某些类别的资产被视同卖出,更多的信息,请参见T4056指南;你居住状况变化会影响你在加拿大的税务优惠比如牛奶金,消费税退税等。

一旦你被批准成为非税务居民,你需要办理如下事宜:将你非居民身份的变化通知有关机构 和个人。比如, 通知银行将投资收入按非居民扣税,而不再发放 T3 和 T5 表;把你所有的市价超过$25,000的全球资产清单包括全球的地产、股票、债券、股权、个人物品、收藏品等报告给税局;把所有全球资产视同卖出的资产明细包括取得的年份、成本、现在市价、资本增值等报告给税局,税局认定你成为非税务居民的当天,这些财产视同出售,增值部分需要缴交增值税。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时还需要最后一次报税,要在 T1 税表的第一页下面注明成为非居民的日期。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理财建议,若需财务规划建议,请联系作者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作者:张进,CFA,CFP https://sites.google.com/a/jinzhang99.com/mainsite/myblog/ruhechengweijianadafeishuiwuju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