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領域前導研究

本資料節錄自 李隆盛、吳正己、游光昭、周麗端、葉家棟、盧秋珍、沈章平等人(民10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與科技領域綱要內容之前導研究。國家教育研究院,頁25-26。

一、生活科技的基本理念

綜合前述各國的科技課程及理念的探討,發現科技課程強調皆動手實做以解決問題或改善對天然與人為環境之調適,並藉此培養整合理論與實務的實做能力,並進而能夠掌握當下科技產業脈動,達成生涯試探的目標。具體而言,生活科技課程的基本理念應以「做、用、想」為主,亦即,培養學生動手「做」的能力、使「用」科技產品的能力、及批判思考科技議題之「想」的能力(如下圖)。在國小階段,要能運用基本的工具與材料進行簡易器物的實做,以培養其對學習科技的興趣。在國中階段,除延續培養學生動手實做的習慣之外,學生必須學習正確使用生活中的科技產品,及明瞭如何在高度變遷的社會環境中有效的解決科技問題。到高中階段,則要培養學生整合不同學科領域的知識,以提升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學生要能對重大科技議題(如核能議題、環境生態議題等)進行批判思考,以培養其作正確決定的能力。整體而言,生活科技的課程應能透過實做、使用、思考的歷程,協助學生統整知識與技能,以解決生活與科技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透過實做的經驗與習慣的養成,培養學生主動面對各種科技問題,並能發揮創意以解決問題。

二、生活科技的課程目標

依據前述生活科技的課程理念,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科技的課程目標應為:

1.知識方面:(1)理解科技的本質、演進、科技相關產業及其未來發展趨勢;

(2)理解科技的內涵與知識;

(3)探究及評估科技對個人、社會、環境與文化的影響。

2.能力方面:(1)培養正確使用科技及動手實做的能力;

(2)培養設計與製作的能力;

(3)培養整合科際知識以進行創意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3.情意方面:(1)培養學習科技的興趣、使用科技的態度及正確的工作習慣;

(2)建立正確的科技價值觀,並從事職涯試探。

本資料節錄自 李隆盛、吳正己、游光昭、周麗端、葉家棟、盧秋珍、沈章平等人(民10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與科技領域綱要內容之前導研究。國家教育研究院,頁34-36。

三、生活科技的界定與範疇及其在十二年課程組織的意義與作用

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中,生活科技的學習範疇主要將以日常生活中的科技系統為主,並以與日常生活關的動手實做活動為主軸,藉此培養學生的科技知識、科技態度、以及科技能力。依據此一界定與範疇,生活科技課程在十二年國民教育中,可培養學生動手實做的興趣與能力,並能藉此拓展學生的多元學習體驗,使其探索與發展更寬廣的科技視野,並強化其對不同科技領域的理解,以及整合科技與科學、工程、數學等不同學科知識,進而達到整合理論與實務的科際整合之目標。

四、課程組織的理念與原則

在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中,生活科技課程所要培養的核心素養,應包含如下圖所示的知識、技能與情意等三大面向。在知識面向中,培養學生瞭解科技的「本質與演進」、科技與社會及環境的互動與「影響」、科技的「概念知識」(如科技原理、工具使用知識、材料處理知識等)、及科技的「程序知識」(如問題解決程序、工程設計程序等);在能力面向中,培養學生具備「實做」的能力、「使用」科技產品的能力、「整合」科際知識及發揮「創意」去「設計製作」的能力;在情意面向中,培養學習科技的「興趣」、使用科技的正確「態度」、養成動手實做的「習慣」、及進行「職涯試探」等。

科技的範疇十分廣泛且持續的變動,圖4.2所示的生活科技核心素養架構圖中,是以生活中常見的科技及重要科技議題為主要探討範圍。而實施生活科技課程的過程,則應以「專題導向」或「問題解決導向」的方式,並強調透過「動手實做」的過程來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