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教師質量符合課程規劃需求

█   評鑑項目內涵

1.專任教師人數符合師資培育相關法規之規定。

2.專任教師學術專長或個人學經歷與師資培育課程開設需求相符合。

3.兼任教師學術專長或個人學經歷與師資培育課程開設需求相符合。

4.專任教師有合理之教學負擔。  

  相關附表、附件

評鑑項目附表

評鑑項目4-1附表.pdf

兼任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彙整

附件-關2-2 兼任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彙整.pdf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彙整

附件-關2-3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彙整.pdf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參與校內外教育專業服務概況彙整

附件-關2-4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參與校內外教育專業服務概況彙整.pdf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學術成果彙整

附件-關2-5 師培中心專任教師學術成果彙整.pdf

教育系專任教師學經歷概況一覽表

附件-關2-6 教育系專任教師學經歷概況一覽表.pdf

教育系兼任教師學經歷概況一覽表

附件-關2-7 教育系兼任教師學經歷概況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