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管理使用規則

108年4月24日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 依據: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一日教育部頒『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二、 宗旨:

(一)配合本校辦學目標,典藏教學、研究、休閒等相關資訊,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借閱、參考,並支援教學活動、培養學生自學技能及輔導學生之身心發展。

(二)提供多元化網路資訊服務,以期滿足讀者閱讀興趣、提昇學術研究、增進生活品質。

(三)推展閱讀辦理讀書會活動;推展社區化運動開放圖書館供民眾使用。


三、開放時間:共47小時

(1) 週一:7:30 ~18:00

(2) 週二、三、五:8:00 ~17:00

(3) 週四:7:30 ~17:00

(4) 國定假日休館,開館時間如有異動另行公告。


四、 資料借閱規則:

(1) 參考書(字辭典、百科全書、年鑑等)、指定用參考資料、報紙、電子資料庫、網路資源等限館內閱覽。

(2) 一般圖書、期刊、視聽資料得辦理外借手續。所借資料如無他人預約可自行於線上公用目錄辦理續借手續。

相關規定如下:

(3) 欲借資料已被他人借出,可於線上公用目錄辦理預約手續。

(4) 借閱資料須加以愛護,切勿污損、批註、圈點及折角。

(5) 所借資料若遺失或毀損,須購原資料賠償;無法購得原資料時,得以原書之定價賠償;無法取得原價相關資料者,依頁數計算之,中文書每頁2元,西文書每頁4元計價,並開立本校之收款收據。

(6) 借閱人辦理離職、離校手續時,皆應先歸還所借館藏資料方完成手續。

(7) 如未辦理借閱手續而私自將資料攜出館外,學生送訓導處懲處,教職員工簽請校長議處。

(8) 歸還所借資料時,讀者需確認完成還書手續方可離館。

(9) 本校退休教職員工、社區民眾可依規定辦法辦理閱覽證借閱館藏資料。


五、電子資料庫與網路資訊檢索:(詳細規則另行公佈)

(1) 為便於讀者蒐集資料,本館提供多台網路資訊檢索工作站,讀者可自行上機檢索館藏目錄及其他網路資源。

(2) 上機時請攜帶證件.。

(3) 請愛惜公務,勿損及軟硬體設備。機器如有缺損或當機,請通知工作人員處理。

(4) 嚴禁上網聊天、打電動或觀看色情圖文影像,違者每次禁止使用一週。

(5) 請勿更換電腦桌布、圖示或調整其他配置。

(6) 使用完畢後,請回到桌布畫面,最後使用至閉館時,請依關機步驟關機,並關閉電源再離席。


六、薦購新書及有聲資料多媒體:

歡迎讀者隨時上網推薦,本館網址為:http://lib.tyai.tyc.edu.tw/。


七、開架式書庫及期刊室:

(1) 蒐集各類圖書、期刊、報紙資料,讀者可自行於館內閱覽,閱畢請置於運書車或原書架上。

(2) 欲外借者請至櫃檯辦理借閱手續。


八、視聽資料:(詳細規則另行公佈)

(1) 典藏各種視聽資料並提供舒適的視聽欣賞環境。

(2) 欲借閱者請帶証件洽櫃檯辦理。

(3) 使用視聽設備請依使用說明小心操作,如有疑問請通知工作人員協助處理,請勿任意移動或調整,如因操作不當損壞資料或設備應負賠償責任。

(4) 本館視聽設備僅供本館視聽資料播放用。

(5) 教師不影響教學前提可借閱。


九、K書中心:(詳細規則另行公佈)

(1) 本室供讀者自習進修用,請愛惜能源集中使用K書中心。

(2) 禁止攜帶食物或飲料入館,以維持館內清潔,維護館藏安全。

(3) 請保持安靜環境,以免影響他人閱讀權益。

(4) 請勿佔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5) 除K書中心外,館內其餘各館室請勿攜帶個人物品入內。


十、本館全面禁煙、禁食,請讀者配合。


十一、本計畫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決議,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