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讀者借閱館藏競賽要點

108年4月24日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一、為鼓勵師生踴躍借閱館藏以培養閱讀風氣,訂定本要點。

二、學生借閱競賽分團體組與個人組,團體組以全校各班為單位,個人組以學生個人為單位。

三、競賽期間為一個學期,並每個學期做一次統計,於學期初公布各班借書次數統計表,張貼於圖書館大樓公布欄,並影印分發各班張貼於教室公布欄。

四、借書次數計算以圖書館電腦統計數據結果為依據。

五、個人借書次數,於每學期達相當標準以上者,學期末得簽請訓導處敍獎,以示鼓勵。

六、個人借書次數,是否達相當標準,由圖書館負責人依該學期借書次數概況以認定。

七、團體組借書次數之成績,以整個學期中每月份統計次數總和計算,其成績名列前三名者,於下學期開學後,陳請頒獎。

八、每學期各班借書次數概況公布後,各班圖書股長將各班借書次數等第,於班會時提出報告,並將統計圖表貼於教室內之公布欄。

九、凡圖書股長負責督導全班同學借閱書籍,整個學期借閱圖書、期刊次數排名前五名者,報請獎勵。

十、圖書、期刊、視聽資料借閱率全校排名前20名之學生、前三名之教職員工,報請獎勵。學生個人借閱圖書、期刊,排名一至三名,給予小功乙次,並於朝會時頒發獎狀及獎品;四至十名給予嘉獎貳次;十一至二十名給予嘉獎乙次之鼓勵。學生團體組借閱排名一至三名班級頒發獎狀乙張。

十一、社區民眾、退休教師暫不排名。

十二、本要點未盡事項,得隨時修改,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決議,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