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社區共讀站實施要點

108年4月24日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行政院 106 年 7 月 10 日院臺教字第 1060180957 號函核定 「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及「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之學校社區共讀站作業要點」 辦理。


二、宗旨:

(一)為營造終身學習閱讀情境、融入社區文化發展,將本校圖書館資源及各項功能擴大服務範圍,以落實社區化政策並實踐終身教育的理念,開放社區民眾使用,資源共享。

(二)為維護本校校園【人安】、【物安】,與社區共創書香社會。


三、開放對象:

(一)個人:年滿20歲以上能配合本校門禁管理之社區民眾,社區讀者至本校須先於警衛室以【國民身分證】換發【圖書館閱覽證】,並佩戴閱覽證後始得入館;未滿20歲者需成人陪同。

(二)義工:本館義工憑【義工證】入館。

(三)社區內各公私立圖書館:憑【館際合作卡】入館。

(四)本校退休教職員工,畢業校友:依退休教職員工借閱辦法規定。


四、開放時間:本館開放時間內實施。


五、入館規則:

(一)社區讀者可使用普通閱覽室、書庫、期刊室,閱讀圖書、報紙、期刊等,但本校師生為教學需求享有優先使用權。

(二)可使用網路資源區之電腦查找資料、有聲資料區觀賞播放教學影片等,須填寫使用登記簿並遵守既定規定。

(三)凡遇本校各班進行「圖書館利用教學」時,本館將暫停對外開放。

(四)社區成年(年滿20歲)民眾,得檢具身分證件並繳交正面半身照片兩張、簽立商業本票新台幣貳仟元押金本票乙紙,以憑辦理本館【借書證】,借書證有效期間為壹年,借書權限比照學生。

(五)社區成年民眾願擔任本館義工,且經本館選訓後正式在館服務者,可享受教職員之借書權利;且其在館服務時段可使用義工證件通過警衛門禁,無需另換閱覽證。


六、歡迎社區內各公私立圖書館(室)與本館訂立正式館際合作合約。


七、歡迎社區與本館合作辦理社區推廣活動。


八、本館網頁網址(shorturl.at/rtuFZ),歡迎社區內各公私立圖書館(室)單位設置網路連結。


九、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