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計畫
101.12.12 北府教國字第1013103324號
壹、依據
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
貳、目標
一、瞭解實驗教育之學習環境設備及資源運用情形,適時提供相關建議。
二、透過輔導訪視,瞭解實驗教育之課程與教學情形,掌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品質,提昇學習效能。
參、實施時程:每年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
肆、實施對象:辦理個人及團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機構非學校型態教育之評鑑計畫另訂之)。
伍、輔導訪視小組成員與任務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工作由本府委請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原設籍學校人員及班級導師組成訪視小組,如遇特殊個案,必要時得增聘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員(含審議委員)共同與會,執行輔導訪視相關事宜。
二、訪視小組成員任務如下:
(一)至教學現場訪視輔導。
(二)提供家長、學生專業諮詢服務。
(三)填寫訪視紀錄表。
(四)其他輔導視相關事項。
三、為利訪視作業之順利進行,本府委請市屬學校協助辦理,承辦學校協助規劃調查各校輔導訪視時程、彙整訪視資料及提供各學校專業諮詢服務等。
陸、工作項目及執行期程
項次 工作項目 執行期程
一 召開輔導訪視會議
1-1 訂定輔導訪視實施計畫 10月
1-2 規劃及執行輔導訪視工作 10月
1-3 訂定輔導訪視內涵及指標 10月
1-4 定期召開輔導訪視會議檢視輔導訪視成效 12月
1-5 檢視學生學習成果報告書 8月
二 辦理輔導人員增能研習
2-1 規劃輔導訪視小組增能研習課程 9~12月
三 辦理輔導訪視工作
3-1 至教學現場訪視輔導 12月
3-2 協助檢視教學實施成效 12月、6月
3-3 追蹤並輔導改善教學實施成效 12月、6月
四 辦理學生學習成果發表
4-1 邀請學生進行成果發表 5月
4-2 學生學習檔案觀摩、檢視 5月
五 公布訪視結果
5-1 彙整訪視資料 1月、5月
5-2 公布訪視結果 6月
柒、輔導訪視內容及結果運用
一、輔導訪視內容,如輔導訪視紀錄表。
二、改進計畫與執行情形追蹤:經輔導訪視結果列為需追蹤改進者,申請人需針對改進項目提出改進計畫,並列於學習狀況報告書中,由訪視小組定期輔導並追蹤改進計畫執行情形。
三、輔導訪視結果(含學校訪視成績、年底成果發表成績及個人學習檔案檢視)優良者,得予獎勵;輔導訪視結果提供續辦申請之參考。
捌、輔導訪視方式
一、個人及團體實驗教育
(一)實地訪視:輔導人員至教學地點訪視,每學年1次,約12月辦理。
(二)成果發表:
1.學習檔案檢視:實驗教育學生將學習檔案於學習成果發表時,提供訪視委員檢視及參與實驗教育者觀摩。
2.動態發表:實驗教育學生每人需將1年內的學習內容、特色等,以簡報方式呈現;若有特殊才華請自備表演器材上臺表演。
(三)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實驗教育學生於每一學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將報告書送承辦學校,交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備查。
(四)辦理團體實驗教育者,每一學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應提出年度報告書,送承辦學校,交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備查。
二、機構實驗教育
(一)辦理成效評鑑,免輔導訪視,成效評鑑計畫另訂之。
(二)年度報告書:每一學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將報告書送承辦學校,交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備查。
玖、執行計畫工作人員獎勵
承辦學校及輔導教師依下列說明辦理敘獎:
一、承辦及協辦學校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給予敘獎,敘獎額度參照「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3」附表第3項第1款規定給予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協辦人員嘉獎1次以8人為限。
二、擔任實驗教育學生輔導教師,並完成輔導訪視成果彙整任務,每辦理一位學生之輔導教師嘉獎1次。(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4項第4款規定辦理)
新北市政府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紀錄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學生年級 ( )年級 設籍學校
家長聯絡電話 訪視日期 年 月 日
申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 )年 申辦類別 □個人 □團體
二、訪視內容:
項目 分項目 成果良好 已達標準 建議改進 建議事項
教學環境 1-1教學空間的安全
1-2教學空間的衛生
1-3教學情境佈置
1-4教學空間的大小
課程教學 2-1實驗教育計畫執行情形
2-2教材編選執行情形
2-3教學方法運用
2-4教學內容
2-5教學紀錄
2-6教學媒體運用
學習評量 3-1評量的完整性、多元性
3-2學習檔案的建立
3-3學生運用各種方式,進行自主學習
3-4學生達成預期的學習知識技能
3-5學生養成良好的情意態度與習慣
資源運用 4-1教學設備的充實性
4-2資源運用的多元性
4-3運用社會與學校資源
教學特色及
其他 5-1教學特色:
5-2其他
二、訪視結果建議:
□依計畫確實實施,訪視結果績優
[勾選「成果良好」分項目10項以上(內含「課程教學」與「學習評量」兩個項目至少各達3個分項目以上) 。]
□依計畫確實實施,訪視結果備查
[勾選「成果良好」分項目5項以上(內含「課程教學」與「學習評量」兩個項目至少各達2個分項目以上),且含「已達標準」共有11項以上者。]
□請依建議提出改進計畫,持續進行追蹤訪視
(若未達前項指標,則請勾選「建議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