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輔助標誌

活動型拒馬,用以阻擋車輛及行人前進或指示改道,設於道路臨時性交通阻斷之處。

施工標誌,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改道行駛。設於施工路段附近。

道路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專行用。

車道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專行用。

車道指定高乘載車輛專行用。

交通錐

固定型拒馬

車道預告標誌,用以預告前方道路車道配置情形。

安全方向導引標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並引導行駛安全方向。視需要設於易肇事之彎道路段或丁字路口。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調撥車道路段之分向限制線所在位置,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

告示牌,用以現有標誌無法充分說明或指示時,為維護行車安全與暢通之需要,得設置本標誌。

車輛故障標誌,用以指示前有故障車輛,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減速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