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99年6月5日總統府公告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號「環境教育法」
(二)101年9月12日南市教體(二)字第1010771494號函
(三)台南市學校校園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推廣綠色校園學習環境,進而與環境共生共榮的永續校園規劃。
(二)推動綠色生活教育,培養具環境責任之校園生活態度。
(三)推動校園與社區綠色資源結合,參與社會環境教育,培養資源共享觀念。
(四)推動環境倫理與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以提昇生活環保品質。
(五)藉著環教工作的施行,養成學生對自己的掃除工作負起責任、對校園環
境盡己心力的習慣。
三、宣導:
(一)平時宣導:不定期舉辦環境教育各項教學活動、影片觀賞及環境整理。
(二)重點宣導:每月均重點宣導登革熱相關資訊。每月第二星期五為臺南市清潔日,。
四、實施原則:
(一)知行並重,將環保的理念融入生活教育之中,要求全校師生身體力行。
(二)環境教育由校內做起,進而擴及至家庭、社區,形成點、線、面的全面
推動。
(三)環保以加強環境整潔衛生為首要,並全面做好垃圾分類、垃圾減量及資
源回收為重點。
(四)環境教育之教學實施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以多元化方式呈現並與生活結
合,以彰顯成效。
五、實施要項及方式
六、預期效益:
(一)校園保持清新整潔,發揮境教功能。
(二)人人愛護環境,珍惜資源,使得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三)由外在環境的整潔進而涵養心靈環境的清純,創造祥和社會。
七、經費來源:
(一)本校編列經費支付。
(二)運用社會資源。
(三)爭取相關單位經費補助。
八、考核:
(一)定期召開環境教育保護小組會議,實施自我評鑑並檢討改進。
(二)每年定期接受上級考核並呈報成果資料。
九、獎勵:
(一)執行本項計畫有功教師報請上級遴選表揚。
(二)執行本項計劃優異學生由學校頒發獎狀鼓勵。
十、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