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by enriquelopezgarre from Pixabay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7週 第16~17篇
(當篇讀經:加拉太書三章6-11,14,16-17)
第107週.第五日
第十七篇 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
當日讀經:加三8~14、17
加拉太書第三章
三.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2.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8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
11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乃是明顯的,因為「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12但律法不是本於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13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14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17而且我這樣說,神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以致使應許失效。
壹 福音是本於信仰
貳 不像律法是本於行爲,藉着人的工作
叁 在藉着摩西頒賜律法以前傳的
肆 作爲應許賜給亞伯拉罕
禱讀:
加3:11 而且我這樣說,神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以致使應許失效。
加3:13 基督旣爲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加 3:14 爲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着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生命讀經:
保羅對屬靈的事物有絕佳的悟性。我們若沒有他所得的啟示,就沒有把握說,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就是神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但保羅大膽宣告說,聖經旣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那人爲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三8。)沒有保羅在加拉太三章的話,我們不會明白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就是福音。福音雖是新約的事,但我們必須看見,新約乃是神所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延續或重複,這是很重要的。
壹 福音是本於信仰,藉着人的相信
在三章六至九節,我們看見福音是本於信仰,藉着人的相信。這福音完全是本於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在創世記十二、十五、十七章,亞伯拉罕聽信仰,這種聽信仰激起他裏頭珍賞的感覺。我們曉得亞伯拉罕信神,神就以此爲他的義。(創十五6。)亞伯拉罕藉着聽信仰,就接受了所傳的福音。
貳 不像律法是本於行爲,藉着人的工作
福音不像律法,律法是本於行爲,藉着人的工作。在三章十至十一節,我們看見本於信仰的福音和本於行爲的律法之間的對比,一個是藉着人的相信,另一個是藉着人的工作。
參 在藉着摩西頒賜律法以前傳的
這福音不僅是在基督完成救贖以前傳的,更是在藉着摩西頒賜律法以前傳的。在三章十七節保羅說,『而且我這樣說,神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以致使應許失效。』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先,律法在四百三十年後纔有。應許是永久的,但律法是暫時的。那在後、暫時的律法,不能廢掉那在先、永久的應許。加拉太人離棄那在先、永久的應許,回到那在後、暫時的律法。
三章十七節所題的四百三十年,是從創世記十二章,神賜給亞伯拉罕應許的時候,算到出埃及二十章,神藉摩西頒賜律法的時候。神把這段時間看爲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時期。(出十二40~41。)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和行傳七章六節所說的四百年,是從創世記二十一章以實瑪利嘲笑以撒的時候,算到出埃及十二章以色列子民脫離埃及暴政的時候。這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遭受外那人逼迫的時期。
保羅的用意是要表明,藉着摩西所頒賜的律法不是神原初的心意,而是次要的、附加的。律法不像撒拉─真正的妻子,乃像夏甲─妾,所以沒有正式的地位。律法是在福音傳給亞伯拉罕四百三十年以後纔頒賜的。神旣是不改變的,祂怎麼會把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而四百三十年以後,又吩咐百姓履行律法以滿足祂?頒賜律法的目的是在於暴露神的選民,並看守他們。
肆 作爲應許賜給亞伯拉罕
福音乃是作爲應許傳給亞伯拉罕的,這應許就是萬國都要因他得福。創世記十二章三節『得福』一辭,意義非常重大。因着亞當的墮落,人類一直在咒詛之下。但神應許亞伯拉罕,已受咒詛的萬國都要在他裏面,並因他得福。根據加拉太三章十三節,咒詛已經除去了。基督旣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在祂裏面可以臨到萬國。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救我們脫離亞當所帶進來的咒詛。如今萬國都要在基督裏得福。因此,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藉着基督的救贖臨到了我們。咒詛已經除去,祝福已經來到。萬國都要在亞伯拉罕這惟一的後裔─基督裏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