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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7週 第16~17篇
(當篇讀經:加三2〜3,5,14,五16〜19,一16,二16,四23,29,五13,22,六8,12〜13,四6,五5,25)
第107週.第一日
第十六篇 那靈與肉體相對
當日讀經: 當日讀經:加三2〜3,5,14,五16〜19。
加拉太書第三章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2 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2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3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旣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
5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14爲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着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加拉太書第五章
三.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六17
四.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26
16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17因為肉體縱任貪慾,抵抗那靈,那靈也抵抗肉體,二者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
18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9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淫亂、污穢、邪蕩、
肉體和那靈的定義
撒旦妄用律法
信仰的路
禱讀:
加三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加五16 我說,你們當憑着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生命讀經: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題目:那靈與肉體相對。因着基督教背景的影響,我們對於新約中那靈和肉體這二辭的領會相當有限。事實上,這兩個辭的意義非常廣闊,乃是新約裏其中兩個最重要的用辭。
肉體和那靈的定義
在三章三節保羅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旣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乃是屬於生命。肉體,就是我們墮落的人,乃是屬於罪和死。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卻想靠肉體成全。我們旣靠那靈開始,就當靠那靈成全,與肉體毫不相干。二章二十節說到基督和『我』的對比,這裏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裏,那靈就是基督,肉體就是『我』。從三章至本書信末了,那靈乃是在我們生命經歷裏的基督。在啟示中的是基督,在經歷裏的是那靈。
在本卷書信中,肉體始終是被定罪、被棄絕的;(一16,二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從三章起,每章都將肉體和那靈作對比。(三3,四29,五16~17,19,22,六8。)肉體是墮落、三部分組成之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肉體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試驗;那靈乃是本於信所接受並享受的。神的經綸將我們從肉體救到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三一神豐富的福。這無法憑着守律法的肉體作到;惟有憑着本於信接受,並藉信經歷的那靈,纔能作到。
在加拉太書裏,肉體不單是指人墮落、敗壞的身體,乃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所以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因此,肉體在這個意義上包括了人的體、魂、靈。你想想看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列舉肉體的行爲,你會發現有的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如淫亂、污穢、邪蕩、醉酒;有的與墮落的魂有關,如仇恨、爭競、惱怒、分立;還有的是與死了的靈有關,如拜偶像和邪術。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都與邪惡的肉體有牽連。所以在加拉太書,肉體是指整個墮落的人。肉體不只是墮落之人的一部分,更包含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
從新約的啟示來看,那靈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神是那靈,墮落的人是肉體;神是經過過程約三一神,肉體是墮落的三部分人。你曾否看見,今天人乃是墮落的三部分人,而神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墮落的三部分人是肉體,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是那靈。肉體在加拉太書怎樣不是單指敗壞、滿了情慾的身體,而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照樣,那靈也不是單指三一神的第三者,而是指經過了成爲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的三一神。肉體是指我們整個墮落的人,而那靈是指整個三一神,就是父、子、靈。三一神經過成爲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今天乃是那靈。我們讀到新約裏的肉體時,必須曉得肉體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同樣的原則,我們讀到保羅書信中的那靈,也必須認識那靈是指三一神─父、子、靈─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撒但妄用律法
神的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祂自己與我們成爲一,我們也與祂成爲一,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直到永遠。然而,神的仇敵撒但想要阻撓神的經綸,就利用神爲着祂的定旨暫時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祂的經綸岔開。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看加拉太書,就會發現這件事不難明白。我們來讀這封書信的時候,必須看見神的經綸乃是將祂自己這位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但是撒但利用神所賜的律法,要使神的百姓從祂的經綸岔開,並且攔阻神經綸的完成。
我們要清楚領會妄用律法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當律法被用以激動人墮落的願望,想要藉着守律法高抬自己,好得着自己作成的義,這時,律法就被妄用了。熱中猶太教的人就是這樣妄用律法,要把信徒引離神的經綸。我們在加拉太書看見,神所賜的律法這樣被妄用了。撒但妄用了神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神的經綸岔開。
信仰的路
在前面一篇信息裏,我們已經指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相對。神的百姓要領略、體會、瞭解、享受、並有分於這位經過過程而成爲那靈的神,所之於祂百姓的一切,路就在於信仰。根據加拉太書,律法已經被信仰頂替了。在我們的經歷中,律法應當過去,信仰應當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