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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7週 第16~17篇
(當篇讀經:加三2〜3,5,14,五16〜19,一16,二16,四23,29,五13,22,六8,12〜13,四6,五5,25)
第107週.第三日
第十六篇 那靈與肉體相對
當日讀經:六8,12〜13,四6,五5,25。
加拉太書第四章
3.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7
6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加拉太書第五章
二.不要與基督隔絕 五2~12
四.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26
5我們靠著那靈,本於信,熱切等待所盼望的義。
25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加拉太書第六章
七.不要為著肉體,乃要為著那靈撒種 六7~10
八.向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以活出新造 六11~16
8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
12凡在肉體上要體面的人,都想勉強你們受割禮,不過是免得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
13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卻想要你們受割禮,好在你們的肉體上誇口。
撒旦如何阻撓這生機聯結的發展(續)
在我們靈裏照着那靈行事爲人
禱讀:
加六8 爲着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爲着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
生命讀經:
撒旦如何阻撓這生機聯結的發展
有些靈恩派的團體甚至宣稱,在他們的聚會中,有人牙齒神奇的被金子補滿了。我絕不信這樣的報導,爲甚麼神不使牙齒長出來,而用金子補牙齒?那樣更符合聖經的原則。再者,如果這樣的神蹟真的發生了,新聞記者一定會曉得,並會大加報導。
另一個事例是一個美國靈恩派團體的帶領人,宣稱得了說中文的能力。有一天,他發出一些怪異的聲音,他相信他所說的就是中文。我和另一位講中文的弟兄指出,他所說的我們一個字也聽不懂,雖然我會說國語,另一位弟兄會說廣東話,我們二人也都懂得其他的中國方言;然而,這位靈恩派的帶領人發出的聲音卻是不一樣的。我們不得不告訴他,我們聽不出這些聲音是中國話。這位弟兄聽了大失所望。他欺騙自己,以爲有把握能說中國話,但他所說的中國話是自創的語言。這樣的事件在今天的靈恩派是司空見慣的。
有一本靈恩運動的雜誌刊出一篇文章,作者說他接觸過二百位聲稱是說方言的人。這二百人沒有一個例外,都一致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到底是不是真的。然而,作者鼓勵他們繼續說方言,不管他們懷疑自己所說的是否真實。我們在一九六三年的訓練中公開的讀這篇文章,然後我問受訓的人,彼得和其他在五旬節那日的人有沒有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是真的?當然,彼得和其他的人沒有這樣的疑惑。然而,這二百位說方言的人卻有這樣的疑惑,因爲他們所說的方言不是真的。
一九六三、六四年間,報紙上報導說,一些靈恩派的人豫言有一個地震要襲擊洛杉磯,洛城會被震到海底去。然而,豫言地震的日期過了,甚麼事也沒有發生。當然,這個豫言沒有應驗,就足以證明這豫言是假的。
我願意舉我們在遠東所經歷的另一個例子。我們遷到臺灣並且在那裏開工以後,我向聖徒們指出,根據我們在大陸的經歷,我們最好不要管基督教。我也勸他們不要與靈恩派的事物有牽連。反之,我鼓勵他們只向不信的人傳福音。好幾年我們一直積極的傳福音,在各個城市大量散發單張,張貼海報。六年後,我們人數由不到五百人增加到二萬多人。在六十年代的初期,我離開臺灣的時候,有一個靈恩派的女傳道人在馬來西亞非常得勢,並且相當影響主恢復裏的一些聖徒。她甚至控制了馬來西亞的一處小召會。然而,一位年長的弟兄和三位青年人因着明白真理,就拒絕和他們在一起。一九六五年,這位女傳道人計畫在臺灣召開特別聚會,特別是爲着地方召會裏的人。她想要接管臺灣島上所有的召會。雖然我不知道這種情形,但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就是這次特會豫定召開的月分,我有負擔訪問臺灣。我到達的時候,纔頭一次聽說有這個特會。這個女人以一種論調聞名,就是方言不需要是真的方言或語言。突然間,她罹患了舌癌,無法到臺灣開特會。當時有人豫言說,一九六六年會有一次全世界的大復興從臺灣開始,而且她要得着醫治。然而,復興並沒有來到,而她也死了。她死後,有人豫言且刊出文字說,她會復活,但這種所謂的豫言並沒有應驗。
在我們靈裏照着那靈行事爲人
因着我所學習並經歷的這一切事,(有時候是經過許多苦難而有的,)我看見靈恩派與天主教、更正教一樣,對神的經綸造成阻撓。這對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聯結的發展,乃是一大攔阻。照保羅的書信看,三一神已經經過了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當這靈進到人的靈裏,就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我們旣與三一神有了生機的聯結,就能在靈裏憑祂而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對付濫用說方言的事。在這卷書的第七章,我們看見照着生機聯結而生活的最好例子。在二十五節保羅說,『關於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旣蒙主憐憫成爲忠信的,就題出我的意見。』保羅陳述了對於這件事的意見以後,就下結語說,『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40。)這裏給我們看見新約的原則,就是成爲肉體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神性是與人性相調和。神不單獨行動,人也不單獨行動。反之,神與祂所拯救的人在一裏面行動,因爲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凡我們所說、所作的,都該出自這個聯結,就是神與人的調和。這與今天靈恩派的作法截然不同;靈恩派所謂的豫言,乃是依循舊約的說法:『耶和華如此說。』然而在新約裏,我們沒有讀到『耶和華如此說』;而是讀到保羅所說的,或彼得、約翰所說的。根據林前七章,論到童身的人,卽使保羅沒有從主來的命令,他仍然能彀說一些話,其中有神的靈的發表。這就是新約的原則。我們必須遵照這個原則,以發展經過過程的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那生機的聯結。
我們已經着重的指出,在加拉太書,那靈是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肉體是指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我們若看見這個對比,就不會想要離開神,憑自己而活。我們離開主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於肉體。我們要認識,我們已經與三一神有生機的聯結,這是一件要緊的事。祂與我們,我們與祂,調和在一起成爲一。這一種生機的聯結已經發生在我們的靈裏。所以,我們該在我們靈裏照着那靈行事爲人。這就是神新約的經綸,是祂永遠的定旨得以實現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