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巢湖特別行政區紀委監委(DIC)、巢湖特別行政區監督查處辦公室(OOO)、巢湖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CAAC)
全稱為巢湖特別行政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作為特區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機構,DIC 的主要職能包括:
黨內監督:負責中共黨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的紀律檢查,維護黨的紀律。
反腐倡廉:查辦黨內腐敗案件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
廉政教育:推動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幹部廉潔意識。
與國家機構聯繫:與國家監察委員會和中央紀委保持密切協作,執行相關指示。
行政院監查處辦室專注於行政機關內部的廉政與監察工作,其職能包括:
行政監察:針對行政部門的運作效率和公共資源使用情況進行評估。
內部問責機制:對於行政部門違規行為進行問責並提出整改建議。
內部調查:調查行政院內部涉嫌不當行為、違規操作或職務犯罪的案件。
廉政風險評估:對行政院下屬部門進行廉政風險排查,提出改進建議。
建議與整改:向行政院提交調查報告及政策改進建議。
廉政公署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專注於打擊貪腐與維護廉政,其核心職能如下:
反貪調查:負責調查特區內所有涉及貪污的案件,涵蓋公職人員及企業間的不正當交易。
反腐倡廉教育:推廣廉潔價值觀,增強社會對貪腐行為的抵制能力。
公眾舉報機制:設立舉報平台,方便公眾檢舉涉嫌貪污的行為,建立舉報保護機制,確保舉報人的權益不受侵害。
與其他機構合作:與紀委、行政院監察處等機構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