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高級中學(高中部)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113.11.01 服儀委員會會議通過
新北市樹林高級中學(高中部)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113.11.01 服儀委員會會議通過
穿著要點:
1. 須保持制服整齊、清潔為原則。
2. 制服上衣下擺,得不紮入短褲或裙子內。
3. 姓名繡於右胸前(可視個人情況決定是否繡上姓名),學號及校名繡於左胸前口袋上方(以藍色線為主,若因洗滌褪色須重繡或補強以利辨識) 並不得繡上其他非相關之文字。
4. 鈕扣需全部扣上,視尺寸自行使用腰帶。
5. 長褲材質應為棉麻等非彈性布料,褲管不得剪裁過分緊貼,非課程需要不得捲褲管。
6. 襪子顏色不拘。
7. 鞋子樣式僅穿著皮鞋或是運動鞋,顏色不拘,無特殊理由不得穿著露出腳趾或腳跟鞋子(包含布希鞋、涼鞋以及其餘非正式場合穿著鞋款)
8. 裙子長度以及膝為原則。
穿著要點:
1. 須保持制服整齊、清潔為原則。
2. 毛衣下擺搭配外套時以不露出為宜,制服衣領露出毛衣並將最上端鈕扣扣上為宜。
3. 長袖制服姓名繡於右胸前(可視個人情況決定是否繡上姓名),學號及校名繡於左胸前口袋上方(以藍色線為主,若因洗滌褪色須重繡或補強以利辨識) 並不得繡上其他非相關之文字。
4. 視尺寸自行使用腰帶。
5. 襪子顏色不拘。
6. 鞋子樣式僅穿著皮鞋或是運動鞋,顏色不拘,無特殊理由不得穿著露出腳趾或腳跟鞋子(包含布希鞋、涼鞋以及其餘非正式場合穿著鞋款)
7. 長褲材質應為棉麻等非彈性布料,褲管不得剪裁過分緊貼,非課程需要不得捲褲管。
穿著要點:
1. 須保持運動服整齊、清潔為原則。
2. 上衣下擺得不紮入短褲內。
3. 姓名繡於右胸前(可視個人情況決定是否繡上姓名),學號及校名繡於左胸前口袋上方(以藍色線為主,若因洗滌褪色須重繡或補強以利辨識) 並不得繡上其他非相關之文字。
4. 襪子顏色不拘。
5. 鞋子樣式僅穿著皮鞋或是運動鞋,顏色不拘,無特殊理由不得穿著露出腳趾或腳跟鞋子(包含布希鞋、涼鞋以及其餘非正式場合穿著鞋款)
6. 短褲內不得搭配超過褲管之束褲或緊身褲等類似服裝。
穿著要點:
1. 須保持運動服整齊、清潔為原則。
2. 上衣下擺得不紮入短褲內。
3. 長袖運動服姓名繡於右胸前(可視個人情況決定是否繡上姓名),學號及校名繡於左胸前口袋上方(以藍色線為主,若因洗滌褪色須重繡或補強以利辨識) 並不得繡上其他非相關之文字。
4. 外套拉鍊需全部拉上。
5. 襪子顏色不拘。
6. 鞋子樣式僅穿著皮鞋或是運動鞋,顏色不拘,無特殊理由不得穿著露出腳趾或腳跟鞋子(包含布希鞋、涼鞋以及其餘非正式場合穿著鞋款)
7. 褲管不得剪裁過分緊貼,非課程需要不得捲褲管。
8. 外套繡學號應比照運動服之位置及方式。
穿著要點:
1. 須保持運動服整齊、清潔為原則。
2. 制服上衣下擺得不紮入短褲內,搭配外套時以不露出為宜。
3. 長袖制服姓名繡於右胸前(可視個人情況決定是否繡上姓名),學號及校名繡於左胸前口袋上方(以藍色線為主,若因洗滌褪色須重繡或補強以利辨識) 並不得繡上其他非相關之文字。
4. 外套拉鍊需全部拉上。
5. 襪子顏色不拘。
6. 鞋子樣式僅穿著皮鞋或是運動鞋,顏色不拘,無特殊理由不得穿著露出腳趾或腳跟鞋子(包含布希鞋、涼鞋以及其餘非正式場合穿著鞋款)。
7. 褲管不得剪裁過分緊貼,非課程需要不得捲褲管。
8. 外套繡學號應比照運動服之位置及方式。
注意事項
1. 進入本校校門時,須穿著本校校服(制服、運動服或外套均可),不得穿著非本校制式服裝進入校門。
2. 班服、社服為學校認可之服裝,進入校園後方可穿搭。
3. 走出教室在走廊上活動,須穿著制服或運動服外套或是學校認可之服裝。
4. 女生不再限制穿著裙子,可按照自主意願穿著裙子或制服褲。
5. 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可在校服內及外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6. 開放各班穿著班服,需依班服製作規定製作。
※班服製作規定:左胸須印上 slsh 字樣,大小及位置約與校服相同
且顏色需明顯對比,班服僅限一件,全班統一制定之 T 恤,並不得穿著非本校制服褲或體育褲。
7. 違反服儀規定者,予以意見陳述書作撰寫,作為正向輔導管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