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轉知】衛生福利部-長照專業服務手冊執行人員資格說明
轉知衛福部函文,有關長照專業服務手冊執行人員資格一案,日前已完成衛福部長照專業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者。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最遲於112年8月31日前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須為衛福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整合課程內容)訓練課程。
112040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pdf
轉知衛福部函文,有關長照專業服務手冊執行人員資格一案,日前已完成衛福部長照專業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者。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最遲於112年8月31日前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須為衛福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整合課程內容)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