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 2 月 25 日(週三)至 2 月 26 日(週四)調整辦公方式: 上午時段: 僅受理「電子郵件」申請,暫停親辦與電話服務。 下午時段: 會務服務暫停
援引《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農曆除夕及春節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應放假日。
爰此,本會 115 年春節放假期間自 2 月 14 日(星期六)至 2 月 22 日(星期日)止,放假期間公會會務暫停辦理。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