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會員,您好:
歲末將至,敬請您留意以下重要公告事項,謝謝。
一、114 年度退會辦理提醒
若您已於 114 年度離職並辦理歇業,短期內無意再次執業,且無續任會員意願,請務必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 向本會提出退會申請。
若未於期限內辦理,將視同於明(115)年度續為本會會員。
請留意:若跨至 115 年 1 月 1 日後 才申請退會,需先繳納當年度常年會費後,本會方能受理。
辦理退會時,請填寫 退會聲明書(若未於公會辦理歇業者,需另附「離職證明」)。完成後請以傳真 02-8967-8652 或 email 至 tpcotu@gmail.com 提交申請。
若仍有會費未繳,請務必先完成補繳後始得辦理退會。
再次提醒:歇業 ≠ 退會,歇業會員仍需繳納常年會費。
二、115 年度常年會費繳費說明
115 年度常年會費將於 115 年 1 月中旬 陸續寄出紙本繳費單。
收到後請依繳費期限至各繳費管道繳納。
若您近期有通訊地址變更,請主動來信通知本會更新資料,以免影響郵件寄送。
此外,若您不確定執業機構是否代為繳費,請務必於繳費前向單位確認,以避免重複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