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退會 / 歇業 / 異動相關文件

會員如明年不續會員,請務必於112/12/31前辦理退會手續,否則視為續會員,明年將收常年會費5000元整

關於職能治療人員依職能治療師法應辦理停業、歇業之時機,關係會員權益甚大,請會員伙伴注意。

  • 停業:未執行職能治療業務達30日以上者,需辦理停業。恢復執業時,需再辦理恢復執業。 舉例說明: 趙**是@@醫院員工,於200961日至616日休假出國旅遊,因未超過30日,可以不用辦理停業。錢**是##醫院員工,於200961日至731日申請留職停薪,因超過30日,需辦理停業。

  • 歇業:未執行職能治療業務達一年以上者,需辦理歇業。恢復執業時,需再辦理恢復執業。 舉例說明: 孫**是OO醫院員工,向醫院申請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一年六個月。因超過一年,需辦理歇業。

  • 職能治療師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向執業所在地衛生所辦理執業登記;職能治療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至所在地衛生所辦理停歇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