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公告】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影響,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展延說明
轉知衛福部函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者,統一展延1年。
提醒事項;本次新發之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為自原發認證證明文件屆滿第六年翌日,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
112077衛部顧字第1121960128號.pdf
轉知衛福部函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者,統一展延1年。
提醒事項;本次新發之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為自原發認證證明文件屆滿第六年翌日,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