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管理之授權
授權是長官在分派工作的時候,賦予下屬相應的權力,容許他們在工作上決定所使用的方法,放手讓他們完成任務。授權有很多好處,但普遍長官都不願意接受。授權的意義究竟在哪裡?
「授權」是長官在分派工作的時候,賦予下屬相應的權力,准許他調度人手、資源和器材;同時在工作上,下屬可以自行作出決定,以完成任務。分工與授權是要同時進行和互相配合的;長官叫下屬負責訓練活動,下屬一定要獲准在這項任務發出通告、與協助隊員接洽、找其他外間人員協助和統籌有關事宜等,這樣下屬才可以名正言順地推展工作。
一個有效的授權包含了兩大元素。第一個元素是任務本身,即分配下屬完成某項工作。第二個元素是權力,靈活並適當地運用所賦予的相應權力,以使任務順利完成。同時,視乎隊員的能力,容許他們在工作上決定所使用的方法,放手讓他們完成任務。
授權的意義
驟眼看來。授權給下屬好像削弱了長官的權力,但是深入了解後,卻會明白到它帶來的好處。授權的意義可以概括為下述的幾個目的。
.讓下屬分擔工作:長官將工作分派給下屬,自己便可以騰出時間。去承擔更重要的任務。
.人盡其才:有效率地運用人力資源,使下屬在職能範圍內,有機會發揮他的本領,達到人盡其才的目的。
.激勵隊員:下屬在推展工作上有自主空閒,便容易產生投入感,提高士氣。
.讓隊員承擔責任:當下屬要肩負成敗的責任,他對工作便會更加積極和富責任感。
.培訓隊員:讓下屬擔當新任務,主管可從旁提點,培養和訓練下屬的工作技巧。
除了帶給授權者更多時間、激勵和發展隊員的好處外,把工作授權給下屬,可以避免造成程序上的樽頸,令部門內的流程更為暢順。
怕授權的原因
雖然授權有很多好處,但普遍長官都不願意接受,究其主要考慮的原因包括缺乏信心,即對下屬處理非常規性的工作能力存疑,認為自己做得最好,不放心讓下屬去處理。其次是害怕挑戰,害怕下屬在某些工作的表現比自己更好。對自己便形成威脅。失去控制和效率假象也是不願意授權的原因;前者是怕一旦放權,便會對支隊失去控制,同時對上級的查詢亦不能立即回覆;而有部分長官感覺某一類型工作他可以於半小時內完成,而下屬卻要花費四至五倍的時間,才能完成同樣的工作,於是為求達到效率的要求,便決定自行處理,卻忘記了每個隊員有不同的時間成本。
權責關係 ;
有些長官以為做安分工和授權後,就是將整件工作交付給下屬,既然由他去幹,成敗得失也應該由他負責。這是十分錯誤的觀念。在職能上,長官要向上層交代每個下屬在工作上的表現;下屬出錯,長官在帶動和監管兩方面都是難辭其咎的。另外,長官分工給下屬每個下屬所擔當的,雖然只是長官職務的其中一個環節,但每一個環節都會影響長官在有關職務上的表現。如訓練活動雖然只是其中一項活動,但其成敗對支隊的能力亦有一定的影響,所以長官不能掉以輕心。
長官與下屬同樣要承擔工作上的責任。在職能與職務上,長官要負上監察的責任.而下屬處理實務,要負上運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