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交通大學電子電路實驗室(以下簡稱本實驗室)為了有效管理本實驗室相關設備,特訂定「國立交通大學電子電路實驗室儀器設備借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借用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三、借用期限:按實際課程進度之安排,另由助教群公告之。
四、借還程序:
甲、用戶於借用設備時,應當場確認設備是否正常及齊全,如有問題應立即反應,一旦攜離本實驗室後,衍生之毀損問題,由用戶自行負責。
乙、設備歸還時,本實驗室會同用戶檢視相關設備狀況,並確認設備完整性,始完成歸還手續。
五、保管與使用:
甲、用戶於借用期間應善盡保管之責,避免設備受到侵害,並應遠離易使設備損壞之環境。
乙、用戶使用設備期間不可拆卸設備(含配件)機體及破解該設備之軟體等,亦不得變更系統原始設定。
丙、課程結束後應歸還設備。未完成歸還程序,將以學期成績不及格(50分)裁處,並持續追溯直到設備歸還。
六、損壞、遺失處理與賠償:
甲、用戶使用設備發生故障時,應主動通知本實驗室並將設備歸還。若有下列情況時,需照價賠償:
i. 設備硬體於借用期間不慎損壞、污毀需送廠維修時之維修費用。由保管者通報原廠,原廠給予報價單後,借用方按其報價單現值賠償,未賠償者通報該系並且不給予通過實驗學分。
ii. 相關配件有遺失或損壞者。
七、借用方不得將租借儀器設備出售、轉租、出貨、讓與、出借、抵押或其他任何處份,如經查獲確認屬實,借用方在學期間將不得再辦理任何租借,並且借用物之遺失或損壞由借用方依第六條方式負擔賠償責任。
信件主旨
[ELab-AD2] 電子實驗(二)借用 AD2
信件內文
借用人:學號,借用 Digilent Analog Discovery 2 一台。
我已清楚明白並會遵守下面規定。
借用人已詳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電路實驗室儀器設備借用要點」
借用人已瞭解「完整歸還的定義是:外觀、功能、配件皆良好」
借用人已瞭解「需要完整歸還實驗教具才能得到學期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