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政府決策納入性別觀點,以內閣閣員女性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為目標,建立性別平等的典範。
推動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培育多元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不同背景的女性人才。為了提升女性在決策層與管理層的參與,我們將會法制化提供女性在公領域的參與地位,例如以獎勵的方式,透過鼓勵上市櫃董事單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讓公司在評鑑時可以穫得加分。
此外,我們亦應提供領導力相關的教育與訓練,讓女性取得參與決策所必需的專業或技術,推動性別平權的工作環境,今年立法院已經修正「性平三法」,建構更友善的性別工作環境。
肯定黨內培育多元背景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不同背景女性參政人才的承諾,但未承諾修法處理以選制改革與政黨補助金支持女性及多元若是背景參政人才,修法的部分僅止於公司職場的部分,未及於政黨。
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在政治平等的基礎上,而性別平等是實踐政治平等的基本原則,是以建立具包容性的社會,確保人人不受任何差別對待是政府施政重要目標。本黨長期以來推動女性參政,致力於提升女權地位不遺餘力,2007年我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2011年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制定CEDAW施行法,讓CEDAW成為國內法,使婦權保障與世界接軌,直至2021年公布的「性別不平等指數(GII)」,台灣性別平等程度已排名亞洲第一、世界第七。在女性參政方面,本黨在去年(2022)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共提名10名女性參選人,訴求「十全十美,女力挺台灣」,其中當選8名,繳出亮眼成績單,激發更多女性的從政意願;而立法院本(第10)屆本黨現有37名席次,其中包含14名女性,比例達38%,而下(第11)屆不分區立委提名,本黨提名前18名更有10名女性,比例更超過五成,顯示女性政治菁英已成為本黨不可或缺的要角,足證本黨已逐步落實性別平權。此外,台灣社會仍發生諸多性騷、物化女性,甚至發生一連串「#MeToo」事件,本黨主動要求立法院應即修法回應民意,並順利於今年7月通過「性平三法」,以強化被害人保護。為鼓勵更多女性參政,本黨贊同擴大保障女性參政空間,並應投入更多資源在女性及弱勢背景人才培育上,俟新國會組成後就未來修法方向提出討論,以落實兩性共治之實質平等。
僅承諾「就未來修法方向提出討論,以落實兩性共治之實質平等」,少了多元背景的考量,亦未提出具體的修法承諾。
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以及「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相關規定,支持將「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以保障參與公共決策的性別平等。
行政院 2011 年底頒布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中明定要「提撥一定比例之政黨補助金以促進婦女參政」;立法院已於 106 年 11 月 10 日通過「政黨法」時,作成附帶決議:「政黨補助金乃公共資源,應提撥一定比例用於提升社會弱勢與性別的參政機會與能力。」既然政黨補助款是公共資源,過去行政院、立法院都有過決議,我們自然要落實,促進落實女性培力、栽培女性人才等策進作為。
未承諾修正《政黨法》,僅承諾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促進婦女參政;與民進類似,僅承諾推動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培育多元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但未提出明確比例,亦未提出修法承諾。
為了促進女性在政治場域的實質平等,落實政治公平之民主核心價值,我們認為民主國家的政黨尤應以身作則,作為表率,透過政黨資源分配,主動降低女性參與政治的門檻。時代力量承諾推動《政黨法》之修正,規定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
根據內政部民政司的統計,2022年地方選舉,女性當選議員之比例分別為直轄市議員39.79%、縣(市)議員36.02%、鄉(鎮、市、區)民代表26.15%。我們看到,鄉(鎮、市、區)民代表僅勉強超過法定底線。並且,即便是女性比例最高的直轄市議會,高於三分之一,但從整體人口之性別比約98%之數字來看,女性在政治上仍是代表不足的情況。儘管女性比例之提高不當然能夠直接推論說女性在政治上獲得的重視的提升,但有顯著相關,保障名額之設計依舊創造了更多挑戰不平等結構的機會,因此,時代力量承諾推動《地方制度法》的修正,將地方議會的婦女保障名額改為三分之一,讓政治決策過程更佳融入女性群體的意見,更公平地回應社會各群體需求。
肯定承諾推動修法,然仍期待可修法將「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亦即「選區當選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每三位當選人中,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除議會外亦包含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更有利於落實基層多元共治。
台灣基進支持承諾積極推動修正《政黨法》與《地方制度法》,落實政黨資源分配與選舉制度改革,支持、培育更多女性及多元弱勢背景人才參政。
我們承諾,於兩年內推動修正《政黨法》,各政黨應將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各類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的女性人才。此外,現行地方選制1/4婦女保障名額,促進性別平等參政效果已達極限,我們承諾在四年內推動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將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亦即改為選區當選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每三位當選人中,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將可擴大性別比例保障的適用範圍至三人以上的選區,支持更多女性參政。
非常肯定台灣基進承諾兩年內推動修正《政黨法》,各政黨應將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各類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的女性人才,並承諾四年內推動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將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
前題相同,親民黨願意支持培養、拔擢女性與多元背景參政人才。
歐巴桑候選人常被問到「為何想出來參選?」其實我們的候選人不是「想要」參選,是「願意」從政。政治場域裡不可避免面對權力角力、現實與理想的拉鋸,這不在一般台灣人的職涯規劃中,競選期間對人性的考驗、信念的堅持更是殘酷,我們的候選人是基於「看不過去也不願只是抱怨」所以捲起袖子攪動政治,所以願意承擔競選期間的種種挑戰。
另一方面政二代、商二代,繼承了人脈的資源,或許是自願、或許背負著家族的期望,爬上了政治領域的職業階梯。上個月的登記參選最末日,新光人壽接班人吳欣盈在媒體簇擁下登記成為副總統候選人,而於同日,本黨候選人於新北市選委會攜幼辦理登記時,被選務人員阻止,嚴格要求登記場所母嬰需暫時分開。我們與選委會溝通、協調多時未果,竟遭工作人員勸退「真的有心參選就應該把其他家事做好再來」「等妳選上就可以來改規定」。
當前台灣的政治氛圍,對於女性參政還是設下了潛規則:「家事做完的女性都可以來從政」以及「不用牽掛家務的女性比較有時間處理政務但是可以因未婚未育被開玩笑」。本黨創立之始便致力於彌平常民參政的門檻及障礙,是因為我們知道統計數字上我們能有女性的總統,有四成以上的女性國會代表,但是整體而言,性別圖像仍顯示了許多層面的不平等。因此我們不但無條件地同意諸團體所提之從《政黨法》、《地方制度法》中著手改善,更會持續於參政平權的領域努力推進。當政治場域不是只限定有權勢的人才能進入,而是對有理想、有能力的人開放,我們便會迎來更加多元、更性別平等的政壇;當台灣社會檢視政治人物的時候,不是從他/她是否有權有勢、是否符合既定的人生勝利組定義,而從其在提出見解、解決問題的表現上定奪,政治場域也會成為一個更友善女性從政者的環境。
肯定小歐盟承諾推動《政黨法》、《地方制度法》修法。
台灣綠黨本身為2024立委選舉提名之所有候選人皆為女性,其中包含女同志及跨性別女性,此已展現盡可能讓優秀與多元的女性人才,得以擁有資源參政之決心。
本黨意將持續藉由《政黨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案及選制改革,來支持、培育更多女性與多元若是背景人才。
肯定綠黨承諾修正《政黨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案及選制改革,來支持、培育更多女性與多元弱勢背景人才。
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皆明確承諾推動《政黨法》修法定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
綠黨表示將修正《政黨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案及選制改革,來支持、培育更多女性與多元弱勢背景人才。
民眾黨未承諾修正《政黨法》,僅承諾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促進婦女參政;民進黨與民眾黨類似,僅承諾推動政黨補助款「一定比例」用於培育多元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不同背景的女性人才,但未提出明確比例,亦未提出修法承諾。
針對《地方制度法》修法,將現行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以深化地方選舉競爭,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基進皆承諾將推動修法,民眾黨表示「支持」;時代力量則承諾推動《地方制度法》現行婦女保障名額由四分之一提高為三分之一,但未提及改為性別比例原則。民進黨亦不願意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法承諾,修法承諾僅止於公司職場決策階層的女性比例,未及於政黨。
國民黨對於《政黨法》、《地方制度法》修正,僅承諾「就未來修法方向提出討論,以落實兩性共治之實質平等」,少了多元背景的考量,亦未提出任何具體的修法承諾。親民黨一樣無任何承諾,僅表示支持培養、拔擢女性與多元背景參政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