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評選

張貼日期:May 01, 2013 11:5:8 AM

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

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評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

二、教育部94年9月7日台環字第0940122838號函,9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三、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四、「桃園縣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教育工作分組計畫。

五、九年一貫課程重要議題/環境教育。

貳、目的:

一、協助各校落實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善用校園環境及在地特色資源,規劃學校本位之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議題教學設計,據以應用於教學。

二、配合本團評鑑輔導訪視及「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計畫」評選優良之教學設計,提供縣內教師參考使用,擴大教育效果。

三、因應國際上「No Child Left Inside」的環境教育潮流,應用校內外資源,發展系統化之學校本位課程。

四、鼓勵教師走出教室與校園生態及社區環境互動,讓師生能夠從每日學習的生活空間中,追尋自然環境的驚奇,體驗生活周遭的感動。

五、以工作坊之形式,建立與強化參與學校之策略聯盟伙伴關係,形成資源共享,彼此合作協同之功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大溪鎮中興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平鎮市南勢國民小學

肆、參與對象:

一、桃園縣102年度接受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學校(列入訪視指標務必參加)。

二、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本縣有意願參與之中小學教師。

三、每案參與人數至少二人,以四人為限(參與者須於同一學校服務)。

伍、辦理日期:

一、教學設計徵集:102年3月01日至4月12日。

二、教學設計評選:102年4月17日。

三、教學成果徵集:102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四、教學成果評選:102年6月19日。

五、教學設計及成果彙編、上傳網頁:102年7月20日。

    (以上日期暫訂,視情況調整之)

陸、實施方式:

一、評選作業:均採書面審查,外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評分標準由計畫主持人邀集評審委員訂定。

二、為鼓勵教學設計產出並貫徹教學執行,本計畫採「教學設計」及「教學成果」二階段徵集評選。「教學設計」徵集評選階段擇優錄取20案;「教學成果」徵集評選階段擇優錄取第一名2案、第二名3案、第三名5案,未達錄取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三、經評審獲獎之優良教學設計及教學成果,將置於本團網頁提供縣內各校及教師參考。

柒、報名方式:

一、「教學設計」徵集:請詳填報名表、法律責任切結書,連同教學設計(紙本)以掛號寄至:335桃園縣大溪鎮瑞興里大鶯路1125號教導處林筱勻組長收,另請將電子檔傳送至:sigamalin@yahoo.com.tw

二、「教學成果」徵集:限「教學設計」徵集優選錄取者參加,不需報名。

三、收件時間:如本計畫伍、辦理日期之規定(日期若有更動將發文通知),以郵戳為憑。

四、活動洽詢:本校教導處林筱勻組長

1.電話:03-3801394#230

2.傳真: 03-3906973

3.E-mail:sigamalin@yahoo.com.tw

捌、注意事項:

一、「教學設計」應符合自製之原則,需為102年1月1日以後(含)完成之作品;送件之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等相關情事,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所獲獎勵追回,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主題及內容需符合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相關議題(參加者可參考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ee.tyc.edu.tw/所涉及的環境議題),以一至九年級(任選)適用為原則,教學時間請以四節設計,內容請著重親身體驗、主動探索、解決問題與合作學習等教學特質。

三、教學設計格式不拘,但應包含附件一之內容,請以WORD文書軟體、A4直式橫打、版面設定: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字體大小:新細明體12號;段落:固定行距,行距24pt。

四、「教學成果」徵集應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歷程說明(PPT或教學攝影紀錄)、教學評量(含學習單)、教學省思或師生回饋、參考資料等,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光碟)。

五、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賽者提供之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

六、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桃園縣政府,並承諾放棄著作人格權,未依規定讓與著作財產權者,取消獲獎資格。

七、桃園縣政府對獲選作品具有修改權。獲獎作品桃園縣政府得視需要予以修改,做為後續規劃及應用。

玖、獎勵辦法

一、「教學設計」徵集第一階段評選:擇優錄取20案,每案給予新台幣壹萬元整,提供研習講師費、教材教具費、印刷費、撰稿費、文具用品及雜支等費用,以利教案執行暨提交教學成果。

二、「教學成果」徵集第二階段評選:擇優錄取第一名2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嘉獎兩次、並核發著作0.1分;第二名3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壹萬元整、嘉獎乙次、並核發著作0.1分;第三名5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張、並核發著作0.1分,以茲獎勵。

三、評選結果除通知各得獎人外,並將另函通知學校,參賽者所獲獎金須依財政部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本項活動圓滿完成後,實際參與工作並表現優良之工作人員,由承辦學校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簽報敘獎。

拾、經費:本計畫共需經費新台幣參拾捌萬元整,擬請縣府補助,詳如經費概算

拾壹、預期效益:

一、有效鼓勵教師編寫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議題教學活動資料,提升學生永續及環境議題學習效果。

二、實際統整優秀教學資源,集結優良之桃園縣永續及環境議題活動設計資源,藉由紮實且優秀的課程設計及成果觀摩,提供縣內國中小學教師參考使用,以加強永續及環境議題課程教學能力,提升學童對永續及環境議題之認知。

三、落實推動學校教育善用在地特色及環境資源,重視本位之永續及環境議題教學活動之設計與規劃,以鼓勵學生身體力行。

拾貳、本計畫奉核後實施。

 

 

【附件一】

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評選教學活動設計

*所附學習單亦請以A4 格式設計

【附件二】

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評選報名表

 

  所附學習單亦請以A4 格式設計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三】

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評選

作品法律責任切結書

 

本人()參加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評選

作品名稱: 絕無剽竊他人著作權情事,如違所言,願自負法律責任。若作品得獎後同意由主辦單位出版專輯並作為本縣學校教育活動使用,不得索取任何費用。

特立此書為憑。

此致

桃園縣政府

 

 

             立 書 人:             (簽名)

    服務單位:

      身份證字號:

      戶 籍 地 址:

 

中華民國102年 月 日

 

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

102年度「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    

二、教育部94年9月7日台環字第0940122838號函,9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三、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四、「桃園縣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教育工作分組計畫。

五、九年一貫課程重要議題/環境教育。

貳、目的

   一、因應「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所有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之要求,以四年為期,協助全縣中小學設計「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以利校園環境教育之進行。

二、符應國際上「No Child Left Inside」的環境教育潮流,應用校內外資源,發展系統化之學校本位課程。

三、鼓勵教師走出教室與校園生態及社區環境互動,讓師生能夠從每日學習的生活空間中,追尋自然環境的驚奇,體驗生活周遭的感動。

   四、以工作坊之形式,建立與強化參與學校之策略聯盟伙伴關係,形成資源共享,彼此合作協同之功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桃園縣平鎮市南勢國小

三、協辦單位:桃園縣大溪鎮中興國小

肆、辦理日期:

一、「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說明會:102年3月26日(二)下午13:00-16:00,計3小時(暫訂:配合環教訪視說明會辦理)。

二、「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102年4月24、5月01日(星期三)下午13:00-16:00,共計6小時。(日期暫訂,視情況調整之)

三、「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集中訪視:102年5月22、29日(星期三)下午13:00-16:00,共計6小時。(日期暫訂,視情況調整之)

伍、研習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南勢國民小學

陸、參加對象:

一、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

二、桃園縣102年度接受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學校。

三、本縣有意願參與之中、小學教師。

四、說明:

(一)工作坊說明會:由桃園縣102年度接受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學校指派業務相關人員與教師至少二人參加。

(二) 「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與集中訪視由「教學設計」接受補助之二十所學校參加。(「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徵選另行辦理之)

柒、  辦理方式

一、「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說明會:

配合桃園縣102年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訪視學校說明會辦理,將工作坊之規劃方向及課程設計之需求,對參與成員進行說明,以利未來「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徵選」及「教學設計工作坊」之進行。

二、「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工作坊:

(一)採分組方式進行,分六組每組二至五人,進行為期六小時之協同合作之工作坊。

(二)本工作坊課程結合各種教學方式進行,如:專題報告、經驗分享、實驗觀察、小組討論與DIY動手操作等方式,強調親身體驗、主動探索、合作學習與問題解決的活動式之教學設計。

(三)聘請家學者,針對各校教案提供協助與建議。

三、「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集中訪視:針對工作坊設計之課程進行集中訪視,重點檢視學校教學設計與環境教育目標之契合度、教學過程流暢度、學生接受度與教師省思等。以釐清課程設計之問題,並以此為回饋,做為教案修正之依據及方向。

四、執行完成後進行方案之修正,編輯出版「校園在地化環境教育教學設計教材」供縣內其他學校參考(計畫另訂)。

 

捌、研習課程內容:

說明:由於本工作坊非完全知識性演講課程,強調互動及討論歷程,故請有意願參與之伙伴考量個人需求及參與程度,避免產生認知上之落差。

玖、經費概算:如經費概算表。

拾、參與人員權利義務說明:

一、全程參與教師由主辦單位發給證書,並核予研習時數15小時。

拾壹、差假與獎勵:

一、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在不影響課務或課務自理的原則下給予公(差)假及補休。

二、各教案經審核通過後,核予著作分數0.1分(若作者超過一人則平分之)

三、本項活動圓滿完成後,實際參與工作並表現優良之工作人員,依「桃園縣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獎勵之。

拾貳、本計畫報府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