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9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9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臺北市教育局98年5月11日教中字第09832086200號函。
二、目的:
(一)落實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整體目標,建構溫馨、平等、法治、安全之學習環境。
(二)協助本市各級學校落實教育111「一個都不少」,帶好每個孩子。
(三)配合「三生」之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生態教育,培養學生不同的技能、良好的品德及行為,並落實「六
零教育」(零拒絕、零體罰、零容忍、零歧視、零污染、零中輟)。
三、組織及職掌:
(一)成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其他執行小組成員為教務
主任、訓導主任、生教組長、輔導組長導師代表、家長會長及家長代表,共9位。
(二)定期召開會議,研議年度配合工作計畫、學校重要措施,解決推行事項衍生問題,並督責相關人員落實計畫
績效及工作檢討。
四、實施期程:99年1月至12月。
五、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職員工、學生及家長。
六、工作項目及內容:
(一)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二)關懷中輟生
(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四)推動生命教育與憂鬱自傷防治
(五)落實學務工作
七、99年度工作推展重點
(一) 強化學校輔導專業人力,落實輔導整體效能。
(二)鼓勵全體教師積極參與輔導知能研習,提昇教師輔導管教以及班級經營能力
(三)積極連結輔導資源,共同處理學生網路成癮問題
(四)強化網路交友安全預防宣導,降低網路詐騙、青少年未婚懷孕發生率
八、預期成效:
實踐教育部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目標
(一) 建構和諧關懷的溫馨校園。
(二) 建立多元開放的平等校園。
(三) 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校園。
(四) 體現生命價值的安全校園。
(五) 創造普世價值的學習環境。
九、經費:由本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