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97年11月21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通過

壹、依據:

一、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令頒「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三、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貳、目標:

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厚植校園性別平等教育觀念,建立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的教育環境。

參、策略 :

一、健全性別平等教育組織,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提升性別平等教育效能。

二、持續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加強宣導性別平等觀念。

三、落實領域課程融入性別平等教育教學。

四、研發及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充實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內涵。

五、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及無性別歧視與無暴力的校園環境。

六、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肆、組織與分工:

依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運作辦法」運作及分工,校長為主任委員,置委員十一人,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校輔導主任擔任,承主任委員之指示,綜理各項會務之推動。

其下設防治、教務、活動、總務四組,負責執行各項會務:

防治組:由本校訓導主任擔任組長,生教組長擔任副組長,負責研擬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準則,建立防治機制。

教務組:由本校教務主任擔任組長,教學組長擔任副組長,負責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研習及評量。

活動組:由本校輔導組長擔任組長,訓育組長擔任副組長,負責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性騷擾及性侵害及家暴等相關宣導活動,並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總務組:由本校總務主任擔任組長,事務組長擔任副組長,負責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並執行各項相關業務。

伍、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學生及社區家長。

陸、實施期程: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 。

柒、工作項目:

捌、督導考評:

一、每學期填報「臺北市各級學校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含性教育、性別教育、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等)期報表」,自我檢視實施成果。

二、執行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著有績效者,得於每年二月檢具學校或個人工作成果、特殊事蹟等相關資料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由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核,從優敘獎。

三、本計畫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資料應建立檔案,妥為保存。

玖、經費:由本校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拾、本計畫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通,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