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

臺北市立興福國中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二、北市96年2月5日北市教中字第09631119100號函

貳、目標

一、增強學生挫折容忍力及面對壓力的能力,習得危機管理的知能。

二、定期篩選高關懷學生群,建立校園憂鬱及自傷學生檔案,追蹤輔導,以減少校園憂鬱及

自傷事件之發生。

一、強化全體教職員對憂鬱與自我傷害學生之辨識及危機處理能力。

三、強化教師輔導有憂鬱或自殺傾向學生的知能。

四、提升教師生命教育相關主題之教學知能。

五、整合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六、建立校園憂鬱與自傷危機處置機制及作業流程及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參、計畫項目及分工

一、初級預防:

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自傷。

二、二級預防:

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憂鬱自傷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三、三級預防:

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者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

肆、考核:

一、自我檢核:每學期結束一個月內,填列本校執行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自我檢核表,

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工作,列為督學視導重點項目,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

伍、獎勵

一、相關研究、教材研發及實務推動人員及教師,有具體優良事蹟者,提報教育部公開表

揚,並作為教師評 鑑(考績)或升等之加分參考。

二、校長或訓輔主管規劃執行本計畫,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者,優先提報教育部獎勵學生

事務與輔導工作優秀人員表揚。

陸、預期成效

一、透過執行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工作,促使全體親師生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建立完整之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機制。

三、有效抑制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比率,有效降低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之盛行率。

柒、本計畫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