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集會時間,由總務主任推廣「家庭防災卡」
家庭防災卡除印製於聯絡簿方便填寫外,應讓學生隨身攜帶突發狀況時能夠使用。
緊急聯絡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寫 ,得填寫父母親、 監護人、親戚或前述之友人,以填寫 2人以上為原則。
約定集合場所(地點)以因應震災害為主,得依在地化災害特性填寫或增列。
指派人員每年定期檢查一次家庭防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