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學校可直接執行產生意願名單功能,即可跳過意願調查步驟,學生就可以開始選重修科目。
1
A:
重修成績輸入日期的時間到,教師就可以看到重修的學生名單。另學生如尚未繳清費用,學校如有設定未繳清無法登打成績教師也會看不到學生名單。
A:
請至學籍管理個人歷年成績功能,針對該生要補修的學期新增該科目,並設定為補修,即可在重修系統抓到補修學生名單,並
針對要補修的科目開課。
A:
【重修/前置作業/開辦場次】,點選「新增」選擇開辦學年度、學期別、場次、場次名稱及選修學分上限,設定檢核項目及各項功能的日期
並點選存檔,回到原畫面搜尋開辦的學年期,針對開辦的場次點選班級梯次,依據此場次不同梯次要開放重修作業的班級設定。
A:
【重修/基本代碼/額外費用】,新增不同學分數的冷氣費用,開班配課\重修開班,依據不同學分數的科目選擇冷氣費用。
A:
【重修/基本代碼/額外費用】,點選額外費用項目再選刪除,如已有將額外費用設定為預設費用並開課,需要到開班配課/重修開班 將額外
費用取消設定。
A:
請先至【學籍/學生管理/個人歷年成績】功能,檢核學生需要補修的學期別,是否有新增要補修的科目,且要勾選補修,完成以
上作業後再至重修系統重新產生一次重修資料。
2
A:
請至【重修/前置作業/開辦場次】,學生重修科目的場次檢查,列印繳費單日期起訖是否有設定。
A:
開辦場次中的開放日期皆要等日期到了學生端才能看到對應的資料。
A:
請至亞昕客戶服務網填寫服務記錄單,由工程師於後台協助刪除。
A:
在【重修/開班配課/意願調查科目】設定時,上方科目的搜尋條件可設定學生的【學生年級】和【成績年級】,可依此條件針對三年級學生設定產生重修科目。
A:
可至【重修/開班配課/學生加退選】功能協助學生加選。
1.在學生尚未繳費之前可刪除原繳費單加選後再重新產生,或加選科目後,選擇合併至原繳費單中。
2.學生已完成繳費再加選課程,新的科目可單獨新增繳費單。
A:
請至【重修/前置作業/開辦場次】,設定學生端列印繳費單日期起訖。
A:
先至【重修/開班配課/意願調查科目】功能新增意願調查科目後,於【重修/開班配課/產生意願名單】功能做該科目的意願全選,再至開班
作業設定開班後,於【重修/開班配課/學生加退選】幫學生加選科目。
A:
尚未繳費的狀況,學生退選後可於【重修/開班配課/學生加退選】功能重整繳費單,已繳費的狀況學生退選後,需至【重修/繳費作業/退費
登錄】功能進行退費。
A:
請至【重修/前置作業/開辦場次】設定學分上限。
A:
提供兩種操作方式:
1.於【重修/開班配課/批次開班】功能設定拆班人數,即可依人數拆成多個班。
2.使用【重修/開班配課/重修開班】功能,點選「新增」,再選擇【科目】,確認開班資料設定正確後存檔。
A:
請學校於補考作業完成再進行重修作業,因學生可能因為補考及格,不需再參加重修。
A:
如果學校沒有要讓學生做意願調查,【重修/開班配課/意願調查科目】新增後,可至【重修/開班配課/產生意願名單】直接幫學生做意願科目
目全選即可。
A:
【重修/重修報表/重修成績匯出】功能,可使用場次別下拉選擇想要查看的重修場次,並可產生相關報表。
A:
請確認【重修/開班配課/意願調查科目】功能是否有新增學生需重修的科目,並確認【重修/開班配課/重修開班】功能中是否有開設此科
目。
A:
請使用【重修/開班配課/學生配班】,進行配班即可。
3
A:
請至【重修/開班配課/重修開班】功能,將科目設定為停開即可。
A:
請先至【學籍/學生管理/個人歷年成績】,將重修成績欄位之成績清空,再至重修系統登錄正確成績並執行重修成績回存即可。
A:
下列功能均可查看學生加退選結果:
1.【重修/開班配課/學生加退選】,針對欲查詢的學生使用搜尋功能即可查詢。
2.【重修/重修報表/重修通知單】,報表類型選擇【重修通知單】。
A:
可使用【重修/重修報表/開課科目清單】功能,報表中有包含開班人數上限。
A:
請使用【重修/開班配課/學生配班】功能,先搜尋要併班的科目,點選期中一個開課序號的【選擇】鈕,調整畫面中顯示為「未分班」的下拉是選單,將此欄位調整成另一個開課序號,並將學生移至合併後的開課序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