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19/12/11 上午 03:53:49
主旨:本會教育議題講師團提供各校辦理增能研習活動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了增進學校教師對教育法令、議題、教學能量的增
能,提升教師的本職學能,特地組成教育議題講師團,師資陣容如附件。
二、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正案,對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及教
評會運作、專審會運作有大幅修正,事關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建請各校可積極聯絡本會到校說明分析。
三、本會教育議題講師團供各級學校、學校教師會申請辦理相關研習活動,研習師資的鐘點費及交通費,由本會處理,
其他衍生的費用及研習活動申請、場地,由各校自行處理。
四、研習活動安排的相關事宜,請洽本會辦公室 04-23202148
張永青秘書長、劉乃華秘書。
正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
檔 號:
保存年限:5
1080005085
■總■務■處■■■■收■文:■10■8/■12■/1■1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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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洪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