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市目前已經合併完成,但許多事物仍在協商與整併階段,大家關心的縣市教師會整併及教師在整併後的權益問題,
目前原臺中縣、臺中市教師會仍各自持有立場,整合無法完成。
目前看來,原台中市教師會希望原臺中縣教師以個人名義加入台中市教師會,會費免收,權利義務與會員相同,但不包括訴訟基金申請權(只可向全國教師會申請訴訟基金補助)、福利物品,同時沒有理監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預計五月一日成立教師工會後收取101年度會費500元。
原臺中縣教師會仍收取會費400元,再由團結基金退款100元,原各校教師會與教師權利義務與之前相同,而原臺中縣亦打算成立「直轄市台中市教師會」。
本校教師會對於整併前原縣市教師會之爭議不予討論,然為維護本校教師權益,對原臺中縣教師會之會費仍持續上繳,並開放教師伙伴可自行加入台中市教師會,靜待兩會整合或工會組成有結果,再與會員討論相關處理流程。
以下附上原臺中縣、臺中市教師會對入會及會費之相關說明公文供參考。
臺中縣教師會 函
受文者:臺中市各學校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中縣教師字第0990120303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如說明段
主旨:有關最近臺中市教師會函文給本會學校教師會,以不用繳交會費之名邀請加入省轄市臺中市教師會一案,為顧及本會會員的權益,如說明,請會員三思。
說明:
一、教師會乃教師依據教師法為維護教師共同權益所組成之團體,會員之權利義務必須相當,教師會方可正常運作,而為維護教師權益努力。
台中縣教師之所以能正常向各位收費,是因為台中縣教師會本屆任期至101年7月,所以一切正常積極運作中。當然我們也正積極籌組「直轄市台中市教師會」及「台中市教師工會」。敬請拭目以待!
二、教師會如果要比較,比的是服務品質及卓著成效,並不只是比繳交會費的多寡。況且臺中市教師會的函文中,清楚表示「100年度不用繳費但同時也不能申請使用訴訟基金」,那麼萬一老師在這一年裏發生了問題,不就投訴無門嗎?再者,在其會裏,各位暨沒有選舉權、也沒有被選舉權,這難道是各位要的教師會嗎?
三、(一)、台中市的張理事長也表明了:「101年開始收工會會費…,教師會業務由工會銜接。」也就是說各位老師進台中市教師會只是個成為其工會會員的過渡作法。
(二)、臺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正任期至100年7月31日)張理事長所謂100年度教師會不收費,須修改章程且須會員代表大會過半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二票決才可實行,請問張旭正理事長,你的依據在哪裡?亦或是你個人決定就好了。
(三)、任何收費須依民主程序完成,不是由一個人說了算。
本會100年度每位會員教師之常年會費400元,再由團結基金回補100元,皆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附件)
四、台中縣教師會一步一腳印,值得您信任。特附上「臺中縣教師會替你做什麼」如附件,以供本會會員參考。
正本:臺中市各學校教師會、本會各分會、臺中市己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原臺中縣)
副本:本會組織處、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呂承芬
台中市教師會100年度收費說明
一、目前的收費方式
本會會費的收費方式,是採取當年度收費模式,所以許多學校是在年底才將會費繳交至本會。就以99年度來說,大部分的學校是在99年的10月至12月間繳交會費,實際上的會期已經過了大半,可是給的會員卡期限卻是99年11月1日至100年10月31日。這種繳費、會員身份、會員卡期間不一致的情形造成許多老師的困擾,也搞不清楚到底會員身份該如何計算。由於此問題的歷史久遠,當初是什麼因素造成此種情形已不可考,但本會希望藉100年度的收費方式來解決。
二、100年度的收費
為了解決繳費、會員身份、會員卡期間不一致的情形,同時剛好遇到組織轉型,全教會100年度不收會費(暫定)。因此,本會於第12次理監事會通過100年度收費方式,條列說明如下:
1.一百年度不收本會及全教會會費。(亦即不收取任何費用)
2.新加入會員權利義務與一般會員相同,發給全教會會員卡、福利手冊、刊物、提供咨詢服務……等。屬於全教會會員所享有者,如全教會訴訟基金申請權、刊物、福利事項,新加入會員亦可享有。
3.但屬於本會舊會員繳費累積資產者,如訴訟基金、會務基金發送之福利物品不包括在內。亦即,無訴訟基金申請權、不發給福利物品。
4.此外,本會歷年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派出權,理、監事選舉與被選舉權,係依據前一年度會員人數計算。所以,一百年度新加入學校、會員,並無代表派出權及理、監事選舉與被選舉權,但可派員列席、發表意見。
5.一百零一年度的會費,預定降低為10元,並由工會代繳。
6.學校教師會是否要收費,要各校自行決定。
三、轉型為工會
由於法規變更,現在教師會的任務將由教師工會取代,教師會亦將不再具有協商、爭取權益的任務與功能。因此,本會將極力轉型為教師工會,預定100年5月1日召開成立大會,5月2日核備登記。本會轉型為工會後,現在的任務將由工會來運作,將來只有收取工會的會費,而教師會會費由工會代繳。因此,
1.本會將力邀教師會會員加入教師工會,第一年不收會費。
2.預定100年9月至12月開始收取101年度的工會會費,預定維持現行收費500元。會員卡與會員身份期間相同,皆為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代繳教師會會費,使會員具有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會員雙重身份。
4.只加入教師會,不具教師工會會員身份者,無工會會員之各項權利義務。
四、轉型之後
轉型之後,本會會員將同時具有教師工會會員身份,日後僅收取教師工會會費。同時,改採前一年度繳費模式,即年底前繳費,會員身份以一整年度計算,會員卡亦同。如此即可解決目前收費、會員身份、會員卡期間不一致的情形。
此外,教師工會係以個別教師身份加入,除了介聘之外縣市,只要在本市之內的介聘、調動,不會有身份變更而必須重新加入的問題。至於各校分會是否要另行收費留在校內使用?本會將另做討論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