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理監事會議
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小教師會第23屆第三次理事會議紀錄
一、時間:111年1月5日 中午12:40至14:20
二、地點:文雅國小第一會議室
三、出席理事:
(如簽到)
四、缺席人員:
徐宜安(假)
五、列席人員:林鉦彪
六、主席:黃文勇 紀錄:黃文勇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略
十、提案討論:
1.110年度經費決算表
結果:無異議通過。
2.111年度經費預算表
結果:無異議通過。
3. 理事監事視訊會議實施辦法草案及對應之章程增列:
結果:修改為”會員大會暨理監事視訊會議實施辦法草案通過
4.理監事通訊選舉辦法草案及對應之章程增列:
結果:為增加會員參加選舉意願,本案不提交至大會。
十一、確認會議結論:略
十二、臨時動議:略
十三、散會
臺中市文雅國小教師會組織章程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二十一條 本會理事、監事應出席理、監事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連續兩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自動辭職。
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開會時,得以電子通訊或視訊等方式為之。其實施辦法由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報主管機關備查後行之。
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理(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台中市文雅國小教師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電子通訊、視訊會議實施辦法草案
第一條 因應客觀特殊情況於召開實體會議顯有困難,或有其他必要情形時,為確保會務運作之順暢,爰依本會章程第21條第2項訂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電子通訊、視訊會議得應用於本會章程第21條第1項之理事會議、監事會議、理事監事聯席會議。
第三條 電子通訊、視訊會議進行方式:
(一)會議之通知,得採公文電子交換、電子郵件、行動訊息等方式,並說明電子通訊、視訊會議所需使用之電子化設備、視訊軟體、會議所配賦之帳號及密碼或視訊會議與會方式等事項。
(二)與會人員於會議開始前,應配合電子通訊、視訊會議所需使用之電子化設備環境進行測試(包含下載會議使用之視訊軟體並熟悉操作方式),會議並應於適 當之空間進行。
(三)會議簽到、簽退得採視訊截圖、電子或紙本(於空白會議簽到單簽名,掃描回傳或電子郵件回條)等可資確認之方式辦理。
(四)相關會議資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呈現及提供。
(五)為維護會議秩序,會議之開始、中場休息及散會均依主席宣布進行,與會人員於會中發言或臨時提案,應透過電子設備向主席請求發言始得為之。
第 四 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會員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