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會系列】
【2023年會系列】
專題論壇(三)高中職與成人之行為問題支援模式
整理撰文/林靜如
壹、引言:臺灣正向行為支持服務之起源與發展
主持人暨引言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臺灣啟智協會榮譽理事長 賴美智
本場次論壇主持人暨引言人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暨臺灣啟智協會榮譽理事長 賴美智。賴創辦人首先從國際對人權的關注趨勢,以及臺灣社會對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日益增加的支持服務需求為始,闡述臺灣建構心智障礙者正向支持服務的起源與發展。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以下簡稱第一基金會)於成立後即積極根據行為改變技術原理服務對象的情緒行為困擾,1993年起更邀請臺大兒童心理衛生中心宋維村精神科醫師、美國倡導溫柔教學法(gentle teaching)的Dr. McGee,以及在美國明尼蘇達教養院擔任心理師的施顯烇博士及旅美雙重診斷專家賴銘次博士等人來臺為第一基金會辦理講座,企圖解決當時機構普遍缺乏處理情緒行為困擾個案專業知能的問題。2000年時,更為了因應來自於個案、案家、機構、學校的迫切輔導需求,於是與臺北市教育局、中原特教中心合作,邀請施顯烇博士回臺主持臺灣第一個行為輔導團隊—「臺北市行為支持專業團體」。這是個由包括教育(國中小特教老師)、社工、心理領域個一名成員組成的跨專業團隊,以臺北市國中小學特教班具情緒行為困擾的心智障礙學生,以及少數在啟智機構的成人個案為主要服務對象。2002年,主持人返美,團隊由臺師大特教系洪儷瑜教授與張正芬教授接手,於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成立「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專業支援團隊」,持續臺北市特教學生的嚴重情緒行為學生輔導工作。 第一基金會則於2007年獲得企業贊助,成立第一行為工作室,以啟智機構為主要服務對象,輔導與服務北部啟智機構及居住在機構中的成人個案,並在2009年承接社家署專案-「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巡迴輔導及工作坊」。該專案主要工作為:1.成立行為輔導團,包括行為輔導員、行為訓練員、社工員、精神科醫師等成員,接受轉介,巡迴提供全臺啟智機構高挑戰情緒行為個案之正向支持輔導;2.培訓機構第一線服務人員輔導嚴重情緒行為個案之相關知能;3.協助設計相關流程與評估紀錄表單,同時進行相關研究。因為輔導對象多元,包括來自機構、社區個管中心轉介居家個案、職業重建個管單位及醫院等,數量龐大。2019年起衛福部期待擴增情緒行為輔導專業的資源,乃又委託第一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巡迴輔導及工作坊」專案,培訓及協助成立各縣市行為團隊。至本年度(2023年)已有14個縣市成立行為輔導團隊,接受第一基金會之培訓與輔督。
由上述臺灣正向行為支持服務的發展歷程可見,針對嚴重情緒行為學生/社區個案的正向支持與服務,並持續培訓提供支持服務團隊,同為近二十年來教育界和社福界極為重視的議題。
貳、學校與社區機構正向行為支援模式之發展沿革與現況
本論壇三位分享人即分別由教育界-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社福屆—社區輔導單位,以及中央統合支援社區單位—第一身障機構巡迴輔導團及縣市行為團隊,就其團隊的發展歷程與現況進行分享。
一、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服務團隊」 之組織與運作
分享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退休教授 張正芬
(一)團隊發展歷程
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資源班身心障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服務團隊」(以下簡稱國教署高中情支團隊)的起源可溯及2015年,當時高中有許多具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但老師卻缺乏相關知能與支持的資源可以協助學生,遂向國教署提出成立情支團隊的計畫,並於同年辦理「情緒行為問題介入種子教師培訓」,2016年以培訓完成之11位種子教師組成情支團隊開始運作。2017年,國教署成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輔導團」,原情支團隊納為輔導團下的輔導組。2020年,國教署成立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並下分成中央分團、特教分團、高中分團,三個分團。情支團隊即轄屬於高中分團,承辦單位並由原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改為國立永靖高工。
目前國教署情支分團成員包括,永靖高中執行團隊、督導,以及7位經情支培訓合格的高中職特教與普教教師為輔導員。專團主要工作任務為:1.負責國教署主管高中資源班具情緒及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學生的專業支援服務;2.建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3.規劃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處理、親師溝通及輔導管教等特定主題研習,以提升教師的輔導能力。在服務方式上,則視學校與個案需求提供,1.請學校填寫特教生在校適應調查表,初步了解學校需求;2.提供特教老師與一般教師電話諮詢服務;3.入校支援服務(含諮詢服務與開案),三種包括直接與間接與不同支持強度的服務方式。
(二)特色
國教署高中分團的發展雖僅有數年,然藉由先前臺北市與新北市的團隊建置經驗,使其在組織架構、輔導員培訓與服務方式等重要面向的建置皆等得以順利完成。目前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高中分團將行政資源、課程教學、情支輔導分成三組的組織架構,明確區隔各組不同的工作任務,可避免角色的重疊。此外,情支輔導員在遴選上具多重的資格要求,情支輔導員除與其他兩組一樣,需具合格教師證以及5年以上輔導特教學生經驗外,還需通過40-60小時的情支教師培訓,且新手情支教師在進行入校支援時會輔以一位督導與另一位資深教師協同開案,增加其實戰經驗。獨立的團隊角色與培訓資格的專業要求一方面彰顯了情支輔導組的獨立性與專業性,然而,卻也因情支教師培訓不易,且嚴格的資格篩選造成情支教師難以來自分團中的其他兩組,但卻較容易轉到其他兩組,因而產生成員流動率高等問題。
二、臺灣智青之友協會在成人嚴重情緒行為的正向行為支持服務簡介
分享人:社團法人臺灣智青之友協會理事長/高雄師範大學退休教授 陳靜江
(一)團隊建置歷程
臺灣智青之友協會自2004年創立以來即秉持正向行為支持理念,致力於對心智障礙青年個案與案家的支持服務,強調透過由服務對象、案家、志工、專業工作團隊共同建構一友善支持系統,提供心智障礙青年正向行為支持,使其能踏出家門,參與社區活動,以提升社會適應與社會融合能力,增益其生活品質。智青之友協會並於2021年承接社家署委辦之「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服務計畫」迄今,計畫內容包含:成立社區行為輔導團隊,辦理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方案,並接受第一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巡迴輔導及工作坊」所提供之人員培訓與巡迴輔導。
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方案的服務對象為設籍在高雄市且經專業人員評估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並以15歲以上未在學,居住在家宅中或如日間照護等社區居住據點者為優先。對服務對象需「未在學」的規定,是希望仍在學校就學的學生應回到教育系統中接受服務,將社福系統與教育系統的服務對象有所區別。此外,亦針對服務對象家庭之需求提供服務。計畫服務目的旨在,1.提供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個別化的情緒行為輔導,以增進其正向的人際互動、溝通及表達能力、自我管理技巧,以期能促進其社會適應與融合;2.改善嚴重情緒行為之身心障礙者與家庭照顧者的生活品質,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及減輕其壓力。團隊成員則包括全職督導1名、社工與行為輔導員各2名,以及11位兼職人員,成員來自護理、社工、特教、諮商心理、語言治療、音樂治療、藝術治療、適應體育、軟體工程等不同專業,為一背景多元的跨專業團隊。而在服務對象的情緒行為樣態上,以「不適當社會行為」為最常出現的樣態,其次為「攻擊」與「破壞」,且服務期程多達一年以上,顯見社區型服務對象偏向高行為強度且需長期支持服務,為本方案的困難與挑戰。
(二)特色
智青之友協會重視個案的權益,主張每個人都是自己權益的倡導者,能融入社會,擁有自立生活的能力。此外,協會除提供對個案的服務外,亦與家長互動密切,重視對案家的長期支持,期望能減輕家庭壓力,進而提升家庭的整體生活品質。因此,協會對服務對象家庭提供到宅訪問,了解個案與家庭的需要與問題,提供解決策略,並針對個案或親職問題的諮詢與諮商,視其需要轉介與連結資源。希望能了解與解決家庭的困難,健全與穩定家庭支持系統,如此才能協助個案。
三、「情緒行為專業支援—社福系統運作模式」:縣市行為輔導團隊現況與發展
分享人:第一社福基金會研究組&縣市行為團隊巡迴輔導團主任/臺北市立大學退休教授 林純真
(一)團隊建置歷程
研究顯示,心智障礙者出現情緒行為議題或併發精神疾患的比例高達10-15%,若以2023年臺灣有36萬心智障礙者的數字來看,可以想見,無論是個案、家庭照顧者或社區機構,對正向行為支持的需求都很高。因此,第一基金會於2019年時接受社家署委託,辦理「身心障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巡迴輔導及工作坊」專案。計畫秉持「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理念,目標在全臺建置正向行為支持團隊,以照顧具情緒行為困擾的心智障礙者與家庭。第一基金會並成立正向行為支持巡迴輔導團,進行下列工作,包括:1.協助縣市成立行為團隊;2.建立服務流程指引,包含服務流程、相關表單;3.規劃與辦理專業培力工作坊;4.進行縣市行為團隊巡迴輔導;5.全區/分區督導。至2023年為止,全臺已成立14個縣市行為輔導團隊,前場次陳靜江教授分享的智青之友協會的專案計畫即是其中之一。明年度,第一基金會預計再協助建置5個縣市行為團隊,期待臺灣本島各縣市都將有縣市行為團隊。
第一基金會於此專案的首要工作為協助成立縣市行為團隊,因此對團隊組織架構的規劃、人員的培訓、以及工作的規範即為重要的工作項目。目前行為團隊成員包括,專任督導、一名社工,以及兩位行為輔導員,然因督導有服務年資與曾服務個案量的要求,故目前僅有6個縣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雲林縣、高雄市、屏東縣)設置督導,此外,包括社工與行為輔導員的配置也仍有空缺,仍期待專業夥伴的加入。在培訓課程與工作坊的規劃上,目前以每年開課方式,提供初、進階、精進、督導培力、社區網絡課程講師培訓等多元培力課程,逐步培訓行為團隊成員。此外,並建置「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服務指引」,針對個案服務流程以及轉介、接案初篩等不同服務階段,設計相關表單(如轉介申請表、初篩評估表、行為動機評量表、標的行為觀察表),提供各縣市行為團隊運作可有一致性的模式與標準。
(二)特色
第一基金會與社家署的合作模式由早期的逐年委託,到2023年改為跨年度委託,冀望以長期合作的模式減少逐年申請與委託可能造成的不便,如承接專案的行為團隊可能頻繁變動或成員的流動問題。此外,每年至各縣市進行實地巡迴輔導與督導,有助了解團隊現況與問題,並協助行為團隊進行案例討論,並能提供縣市團隊彼此支持與學習的機會。此外,第一基金會也開始發展分區督導制度,由幾個發展較早的縣市,如新北、高雄、臺中擔任如學長姐的角色,帶領其他縣市。
參、挑戰
一、專業人員培訓不易,流動率高
不論從教育端—國教署情支團隊或社福端—各縣市行為團隊分享的發展歷程與現況,共同的是情支或輔導員培訓不易,但人員流動率偏高的問題。一方面,情支輔導員需經不同階段的培訓合格後才具備資格,養成過程漫長,人員常在培訓過程中流失,或即便完訓後也可能因個人因素無法擔任,造成整體流動率高。此外,情支輔導員具高度專業性,進入門檻高,但因團隊多為年度委託專案性質,使部分輔導員可能考量職涯發展的穩定性而選擇轉職。
二、與學校、案家的信任合作關係困難建立,造成開案不易
不論在學校或是社區,情支工作服務過程常需進入學校與個案家庭,了解個案與環境等狀況,方能使正向支持策略有效運作。然而,團隊在與個案學校與家庭接觸時才面臨合作關係不易建立,或案家採懷疑排斥態度,延長開案時間,或無法開案。如張正芬教授即提到,許多學校對系統合作缺乏概念,認為校內特教老師自行處理個案即可,且誤認情支團隊入校將加重教師工作,因此不願意合作開案。陳靜江理事長則以協會協助案家的經驗表示,支持服務案家的難度極高,部分家長可能因長期壓力與創傷,不易突破舊有框架接受資源,遑論與情支團隊建立合作關係。
三、情緒行為困擾與個案輔導相關法令與制度尚有待建立
在陳靜江理事長與林純真主任的分享中,皆提到對建構情緒行爲困擾與個案輔導相關法令與制度的期待。目前臺灣並無明確訂定支持服務身心障礙者情緒行為需求與個案輔導的相關法令,僅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中提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以及《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83-86條中勉能找到與身心障礙者「行為輔導」的相關規定。有待未來訂定明確的法令規章,以確保政策的方向與內容,使制度獲得根本的保障,得以落實,真正解決如上述提到的人員流動與機制不明確等問題。
肆、結語
由「國教署高中情支團隊」、高雄市智青之友協會,以及第一社福基金會的正向行為支援團隊的發展歷程與現況介紹可見,無論是教育端或社福界的正向行為支援模式,乃以三級預防為目標,擬以學生/個案為中心,連結醫療、教育、特教、心理、社政、警政等相關專業資源,建構一個含括家庭、學校、社區等系統的的正向支持體系。而此正向行為支援模式得以維繫的基石正有賴於一具專業性、持續性,跨專業的情支團隊的建構。因此,包括第一線情支教師與行為輔導員的招募、培訓、督導、實習、管理,以及人才留任等制度的建立十分重要,惟完善的制度,能維持情支團隊的永續,使正向行為支持服務能持續推動與精進,支持深受情緒行為問題困擾的學生/個案與其所處身的整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