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証九

Cindy Zhou 蒙恩得救27年

August, .2018

許多弟兄姐妹認為信徒應服從牧師,而且用妻子應顺服丈夫的教導作依據。聽上去似乎有理有據,其實这是曲解神的话,必须澄清。

首先服從與顺服在聖經中的意思是不同的。中文和合本中,服從用於服從三位一體的神。聖經𥚃有服從神的教训(提後3:10), 服從神的约(歷下34:32)。服從有聽從並執行和绝對服從之意。 服從只能用於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因此服從牧師是錯誤的。顺服用於顺服人。聖經𥚃有顺服丈夫 (弗5:22),顺服主人(彼前2:18)。顺服的意思是不计较,是爱,正如哥林多前書所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 人的 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顺服人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神所说的“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因此,顺服丈夫,但不能容忍家庭暴力;顺服老板,但不能听从老板而违法犯罪。

基督徒只能服從神,服從圣灵感动。若是服從牧师或属靈长者,就混淆了神与人区别,是很大的罪。如果教会缺乏这方面的教导,弟兄姐妹又不注重读经祷告,明辨是非,就会导致自以为服事神,却在服事牧师或属灵领袖。跟随假教师犯罪,锒铛入狱,或被神父或牧者性侵的事件。弟兄姐妹一定要警醒。

顺服人若是遇到濫用權力的牧者,丈夫,或老板。有人認為交给神吧,神會管教他们。豈不知神明明把管理世界和管理教會的責任交給了我們。因此这也是错误的。人的權力,無論是個人或集體的,無論在教會裡或社會上,都必須有制衡。因為有制衡,顺服就不可能是無條件的、絕對的。這權力的制衡,應該是我們用神賜給的智慧與能力去實行的。

在舊約裡,君王、祭司、先知的分工和制衡。在新約教會裡,隨著信徒人數的增加,教會管理制度也慢慢複雜起來,需要按立長老(新約裡,牧師、長老、監督這3個名稱,是同等而互換的)和執事來管理教會。 聖經既然清楚講明教會管理的原則,我們若再單強調絕對順服牧師,然後把管教、制衡牧師的責任推給神,就是簡單且不負責任的教會管理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