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劉牧師在南加買房一事,我因為只是聽說有此事,所以不便對牧師是否可有一套或多套房子做任何評論,但我要說的是,當有弟兄姊妹因為在他講道時多次指出硅谷的基督徒們不應追求住大房子(具體他怎麼說的,以他的講道為準), 所以弟兄姊妹得知他在南加有在他名下的房產5bed/3.5bath/3770sqft(6730 Lake Springs ST, Mira Loma, CA 91752),且是他提到的大房子時,大家對他教導的與所行的不一致有疑問,向牧師求證時,無論言語上是否有血氣,做為牧師,教會的屬靈榜樣,都理所當然地面對提出問題向同工做誠實的解釋。問題本身不是就牧師應不應該擁有多處房產,錢從何處來,而是要求牧師以誠實的心,合神心意的方式,回答這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