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道路環境下面臨不同課題,主管單位需考量合適的道路設計,依其需求提出應對措施。中心以速限110 km/h、90 km/h、70 km/h、50 km/h、40 km/h、30 km/h 及 20 km/h,做為道路等級,並歸納「道路平面斷面」及「道路銜接」設計重點。
速限110 km/h及90 km/h道路功能為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提供車輛快速縱向通行,為人車分隔設計。速限70 km/h為城際公路,車輛行駛速度不低,有行人沿街及穿越需求,應增設行人穿越保護設計。速限50 km/h及40 km/h分別為市區主要道路及市區次要道路,有車輛轉彎與靠邊停車情形,以及更多行人移動需求,道路設計重點為車輛左右轉彎安排、幹道停車安排、沿街人行道及行人穿越保護。速限30 km/h及20 km/h為地區道路,分別訂於行人友善區及行人優先區,該地區人車共存,重視人行需求、減少車流進入及降低車速,另進行社區停車管理,完善道路空間安排。
針對各級道路銜接設計,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車輛透過交流道及號誌化路口與城際公路連結,以號誌化路口從城際公路進入市區主要道路,連結道路應採路型變化降低進城後的車速。市區主次要道路以號誌控制車流,或標示非號誌化路口幹道路權與改善駕駛視距。從主次要道路銜接30 km/h或20 km/h區出入口時,可透過鋪面材質變化、路寬縮減等措施減少車流並降速,另30 km/h或20 km/h區內路口可採交叉口改色、路口減速平台等使駕駛減速。
案例計畫
為推動道路安全檢核制度,中心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合作建立道路安全檢查表。透過檢查表快速檢視各交岔路口之現況議題,探討設施不足之處及路口潛在易肇事因子,進一步研提改善方案及應對措施...(完整內容)
人本交通觀念漸受重視,推動交通寧靜區為落實人本交通的一環,中心以高雄市文化中心附近社區做為探討標的,提出交通寧靜區規劃原則與設施選擇指引,運用交通寧靜設施彙整成果及民眾步行環境訪談結果,針對目標社區進行環境佈設,提出整體改善方向...(完整內容)
屏東縣幅員遼闊且道路甚長,省道全縣總長度達336.375公里,主要以省道串連至各鄉鎮市區。由於郊區段與市區段各有其合適的道路配置與對應速限,因此中心針對屏東縣郊區與市區轉換的速度管理研提改善策略...(完整內容)
自撞事故之發生非車與車碰撞,而是單一車輛駕駛人因種種因素導致意外發生。除了人為分心之外,亦須檢討道路環境配置是否合適。中心歸納路段「速度管理」、「辨識性」及「環境因素」問題,針對各問題提出「路型」、「標誌」、「標線」或「執法」等工程應對措施,以屏東自撞事故熱點說明改善措施...(完整內容)
路口交岔撞為國內主要碰撞型態之一,在工程改善方面,號誌化路口應檢討全紅時間,非號誌化路口需進行路型調整。澎湖縣內有許多無號誌且非正交的路口,中心選擇數個位於馬公市的非正交非號誌化路口調整路型,並使用檢查表檢視路口缺失,以改善整體道路環境...(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