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基督教中華聖潔會退休撫卹辦法

第一條  

傳道人年滿六十五歲應屆齡退休。若在本會服事滿十五年以上者,則成為本會退休牧者。享有本會退休牧者福利。


第二條 

 在本會服事滿十五年以上,且年滿六十歲以上者,得申請退休,成為本會退休牧者。


第三條  

本會退休牧者之福利:

1.贈送三節禮金。

2.免費參加聖家族退修會。

3.免費參加春節餐會。


第四條  

退休牧者若在該堂服事未滿十年且身體健壯者,得經執事會一年一聘,至多到七十歲;退休牧者若在該堂服事滿十年以上者,可應聘至本會其他教會事奉,至多到七十歲。


第五條  

傳道人在職受重傷、染重病,得由執委會視需要補助其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