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數位權利與責任

主題摘要/Summary

數位權利(Digital rights)意指個人合法使用電腦的權限,包含所有的電子儀器或是溝通網路。特別是針對現實已存的權利,諸如在新興科技中內容的隱私權言論自由(詳見資訊自由),尤其是網際網路[1] wiki

關鍵字/Keyword

創用CC-合理授權與使用網路資源

創用CC又稱創意共享、版權宣告,是一個非營利組織,該組織提供同名的一系列著作的授權方式,即知識共享許可協定。創用CC組織的主要宗旨是使得著作物能更廣為流通與改作,可使其他人據以創作及共享,並以所提供的授權方式確保上述理念。知識貢獻是一個每個人相互交流的過程。在知識自由傳遞的同時,接收者的知識將被重建。 wiki

二次創作

二次創作(Derivative work),又稱再創作衍生創作二創,產生的作品稱為二次創作物(或再創作物衍生創作物)。二次創作常指戲仿以及同人文化中的再創作,但由於其並非版權法上的常用概念,其實質涵蓋範圍難以確定,[1]有人認為其還包括翻譯改編等各種對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圖像、影片、音樂進行的改作,這與版權法上的衍生作品相類似。

換言之,二次創作包括了仿作改編引用並加以發揮等創作模式。二次創作並不是把別人的作品剽竊過來,當成是自己的;相反,二次創作是明顯地以某作品/項目/角色為基調來改編、仿作或加以發展,它的引用及改變意味是很明顯的。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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