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Frequent Asked Questions
(2026)
Frequent Asked Questions
(2026)
A:各校申請單位不限,建議以一級單位並具備擴散效力之團隊優先。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鼓勵跨院、系(所)、中心共同合作,提出申請課群計畫,擇優補助。
A:是,計畫經費與名額有限,將遴選優質計畫、能有效超值達成教學成效者。此計畫之目標為課群效益之全校性擴散,課群所展現之教學改革能量為審查指標之一。本期計畫預計遴選典範計畫3-4件,一般計畫8-10件。
A:此計畫為長期推動、全校擴散型計畫,為求計畫執行之穩定性,計畫主持人須具備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且為專任教師(不含專案教師),並以擔任行政主管者為佳。
A:原則上,課群中之課程主授教師均能列為共同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於授課期間得領最高每月4000元共同主持費共六個月。
A:是,課群中之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均須投入教學,並共同培育學生。
A:各計畫主持人當年度申請本部人文社科相關領域計畫通過情形,以同一計畫執行期間補助總數不超過2件(含)為原則,但不建議;同一計畫不得向本部重複申請。每一計畫得編列一名計畫主持人,每位主持人限申請本計畫一件。
A:不建議。課程主授教師雖得以相同或不同課程參與不同計畫,但教師之時間與能量有限,各計畫之執行重點不同,建議教師以能夠專心投入並發揮教學能量之課程安排為佳。
A:各校申請計畫件數以一件為原則;此計畫之目標在於面向全校性之課程與教學推動,擴散"數位人文"之概念與學生技能培養,建議校內進行整合後申請。若該校投遞兩件以上計畫,仍僅會通過一件。
A:可以。所有計畫必須以課群計畫(C計畫)為基礎。參與過數位人文計畫之舊校,可增加申請典範特色項目(C+P)。
A:是,只接受線上投件。每一課群之計畫書篇幅以主文20頁、附件30頁,共50頁為限。超過頁數部分不予審查。電子檔應於線上申請時上傳。
A:本期計畫之截止日為2026年9月00日,中午12點整。申請資訊以google 表單時間戳記為準。當天下午工作人員將進行資料初檢,並於下班前回覆收訖狀況。
A:依上傳系統上之說明:
1. 請將申請書、已簽名之附件、已核章之經費EXCEL檔,製作成一份單一PDF檔,供審查委員使用。
2. 請將申請書、附表之WORD檔,與經費EXCEL檔,製作成一個壓縮檔。原始檔案供總辦進行統計、分析、綜理資料使用。
A:免備函。在徵件期間,經線上計畫申請表單 (九月初公告) 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A:兩個週期不連續,分開獨立進行徵求,以課群擴散容納較多新課程為目標。第二週期若有第一週期學校再次投件,若其成果豐碩,可申請典範特色項目,以3-4校為原則;條件另訂。
A:每期計畫預期通過一般計畫8-10件、典範特色項目3-4件,實際通過件數仍以當年度課群品質與審查結果,並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A:沒有檔案大小限制。檔案上傳於雲端,收件後初檢將通知各校收訖狀況。
A:沒有硬性規定,課群可自由組成,以能產生最佳學生學習成效為原則,以全校擴散為最大目標。
課程範疇應以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等兩大學科領域為主,結合數位科技與資訊技術類課程內涵。無論是哪個類別與屬性的課程,均須有數位人文導向的題材與內容,亦以課堂作業方式引導學生進行專題規劃與實作;換句話說,學校應避免完全的人文課程或是技術課程,而是人文課程中有科技導入的應用、實踐或理論的增強;而技術課程的範例與內容,亦以人社領域進行應用或分析為主,以提升學生對於數位人文的認識。課群鼓勵自由創新作法,提供課程規劃彈性空間,亦可設計純人文課程與純技術課程兩種課程進行互動合作模式,學生以跨域協作方式進行專題。
A:可以。只要是得以擴散至全校的課程,盡可能的從20人到200人,甚至到2000人的課程,都是教育部計畫期待的推動效益。
A:不是。過去如曾獲補助,此次有優化與翻新,歡迎加入課群。曾獲補助的課程必定是優質課程,翻新並持續發揮能量是計畫所樂見。然,若是相同課程,於同時間於其他計畫(如USR、教學實踐、產業鏈結、設計思考等等)同時在進行並有經費挹注,建議不重複申請,以免未來查核時會有重複核銷經費的問題。
A:課群係指教學主題及內容具系統性與關連性之整合課程群組(搭配既有或新開課程、學程) 。無限制既有課程與新開課程之比例。然,既有課程應於課程綱要表具體呈現三分之一以上之創新內容,並檢附原課綱,以利查核。
A:可以。參前述說明。鼓勵使用既有課程加以翻新、加值、優化。提出時,須標註課程修改部份,以利查核。
A:只有計畫主持人必須是專任教師。其他課程凡學校認可具學分之課程,授課者無論是專案教師、講師、業界教師,均無限制。為維護課群之永續性,建議盡可能地維護專任教師所任授課程之高比例。
A:課程助教入班須占總課程數之80%(含)以上。如:五門課的課群,有其中四門課有助教入班協助老師進行課程。
A:對於新校,成立學程(含學程、微學程、學分學位學程等)為兩年執行計畫之終點;對於執行典範特色項目的舊校而言是起點。計畫最終期待跨領域教師合作教學,與學生跨域合作專題等。課群之建置模式依各校規定與特色進行規劃。
A:不建議。預設課程為至少兩學分。計畫最終期待跨領域教師合作教學,與學生跨域合作專題等。課群之建置模式依各校規定與特色進行規劃。應避免週末集中式、演講式、工作坊式、暑期營隊等微型課程。
A:此規範的目標在於期待學生能夠在系統性規劃的課群裡,接受更為完整的訓練。有些學校成立學程、微學程等課程體系,讓學生有修課的依歸;有的依靠課群的深度介紹來提供學生報名並修讀連續課程,並提供修業證明;有的透過各種管道促進學生對於數位人文的認識,重視其重要性,也同時從課程中感受到老師們的用心與受用,進而連續修讀。總辦也期待能夠聽到各校的創新作法,以此借鏡,並與各大學分享模式,共同推動。
A:無限制。課程以面向全校學生為目標,提供給大專生、大學生、研究生修習。
A:不建議。預期五門課程為五位主授教師,彼此協同合作,擴散跨域教學效益與能量。過少量的教師主導課群,其擴散效益有限。
A:未限制五門課須幾位老師授課,但請避免由單一或兩位老師主授所有課程。
A:未限制。凡各校認可之課程,皆可納入課群。
A:是,五門課程於各校內應是不同的課程名稱與課號。是,也可以是初階、進階等課程的組合;但期待初階進階的課程並非技術上的連續,而是在整體的概念提升與技術實踐上都有進階之意義。
A:不是。所有計畫皆須有產學合作成分。可利用各種跨域課程邀請業界講師,並建立合作關係。尤以頂石課程,更需要與產業、社區、在地組織等合作。
A:可以;且鼓勵頂石課程為大型專題課程。
A:每週期每課群應由至少五門課組成,每週期至少開設一次。計畫鼓勵基礎課程與優質課程重複開設,擴散課群效應並促進學生學習成效。
A:各校可彈性於計劃期間開設至少五門課;課程可單次或重複開設,若課次增加,補助經費隨之(非等比例)增加額度。課程與課次的開設以學生最佳學習效果為安排原則。
A:為擴散課群效應並促進學生學習成效,課程數量無上限。
A:是。受補助之課群內所有課程,應於開課前依校內規定經校及課程委員會通過。總辦將定期調查開課情況,並進行檢核。
A:可以,各校數位人文計畫或開課單位可以自己發。如果可以跟學校溝通,讓課群上升到學程,可以於學位證書加註,為更佳。
A:本計畫採部分補助,受補助學校應另行提撥自籌經費,至少為本部核定之總補助經費之10%,不限科目;本部核定之總補助經費不足額或非屬本計畫補助項目之費用由學校自籌款支應。於經費編列EXCEL表中,另行編列項目於說明欄註記學校自籌款。
A:可以。於學校會計與教育部經費運用之規範中,可以規劃使用。
A:依"行政院主計處各歲入歲出預算經常經資門劃分標準"編列,並以各校規定辦理。
A:一、各執行單位經費動支應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本部各計畫補(捐)助要點及本要點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若涉政府採購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二、上述中央政府經費支用規定,得逕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友善經費報支專區-內審規定」查詢參考。
三、非指定項目補(捐)助,說明欄位新增支用項目,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
四、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捐)助時,應於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內,詳列向本部及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部應撤銷該補(捐)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
五、補(捐)助計畫除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之情形外,以不補(捐)助人事費、加班費、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為原則。
六、申請補(捐)助經費,其計畫執行涉及須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者,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贊助機關(教育部)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七、本案係屬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列管之科技計畫,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6點第5款規定,得適用彈性經費支用規定。彈性經費內含於計畫金額,額度係以核定經費表計畫總額百分之二核計,且不超過新臺幣25,000元;該額度經費支用應依各單位內部程序辦理。
A:計畫核定通過名單由教育部統一函告各校。計畫網站亦同步公告入選團隊名單。請鎖定最新消息。
歡迎加入計畫之FB、IG、Line社群,以便獲取最新消息。
A:對於審查意見有需求者,請向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
A:計畫補助名單公告後,會提供各計畫團隊週期工作查核點,內容包括工作項目、時程與作業指引。
A:計畫之績效指標如下,請參閱。
A:典範計畫之工作項目如下,請參閱。
A:數位人文之夥伴通道如下,歡迎所有同知、同好者加入。不定期發送數位人文學之相關新知,提供大家交流討論。
A:每門課程由教師主導產出「短片」,包括微影片或短影音,課程重點、設計理念、學生作品、教師教研精華等,針對可公開、可流傳、值得典藏與分享的短片。短片除了由各校自行於社群中刊登與宣傳,亦將連結納入「人文數位吧」典藏,或科普,或作為課程資源使用,提供教師與學生從事數位人文之教學、研究、工作、創作等參考。課程短片可自選形式,微影片長度約10-15分鐘,搭配英文字幕,每門課程至少三部;內容可為課程重點單元(教學型)、特色主題篇章(宣導型)、優選學生作品說明(展示型)等等;避免以學校簡介、課程紀錄、計畫簡介、廣告宣傳、嘲諷戲謔短劇等為錄製題材。若為短影音,則可依社群型態製作適配的短影音,依教師之課程規範為主,每門課程至少十部。
A:短片將由各校各自上傳YOUTUBE;數位人文官網將會建立所有短片連結,並與社群同步發送,透過各種管道對公眾公開。
A:無限制。以課程為單位,各課程須依規定製作短片。內容由教師主導,得以搭配校內外資源製作。每部影片會註記製作人、主講者/受訪者/出場者。
A:這個推薦來自於數位人文課群裡的任何修課學生。若有學生除了作品成果優秀,在各方面的參與投入與表現都值得讚揚,各校計畫得以推薦,接受表揚外亦提供參與展講機會,載入手冊,提供未來升學或就業之表揚。
A:是。也歡迎各校提供建議。各校亦可同時自行設計額外的問卷調查學習成果。
A:成果展示項目由各校決定。
A:學生作品由主共授老師指導,鼓勵展示時提出有產學合作的作品。
A:為利跨校共學,受補助計畫之計畫書、期中報告、各種成果,均將於官網公開。
A:各受補助計畫,一經核定,計畫申請書原列之計畫期程、主持人與主要成員與課群主要結構等內容,如有修正,應向本部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得變更。建議相關事項與總辦先行溝通,再行文教育部申請變更。
A: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