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苗栗縣大湖國民小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
一、為增進電腦教室設備之使用績效,提昇教學效果,茲訂定本辦法。
二、由教務處教學組依據學校課程編排課表,授課教師需依排定時間至電腦教室授課。每週一上
午為定期維修日,電腦教室暫停開放不排課,以利電腦教室設備整理。
三、電腦教室管理與職責:
資訊組為電腦教室使用管理單位,其職責如下:
1.電腦教室除依據教學組所排定之課表外,其他時間配合各科融入教學,由資訊組負責;若需使用電腦教室,應事先向資訊組登記,以利管理。
2.電腦教室之空間由資訊組負責規劃與管理,除經資訊組同意外不得任意變更各項設備之擺設或出借設備。
3.電腦教室設備故障時,由資訊組負責檢視維修或依合約規定請承包廠商進行維修。
4.電腦教室週邊設備、耗材之申購與管理,均由使用教師向資訊組提出申請。
四、電腦教學注意事項:
(一)授課教師需負責督促學生保持授課環境之整潔。
(二)授課教師應事先熟悉電腦教室相關設備之操作使用,以確保設備之堪用及學生之安全。
(三)指導學生正確之使用操作各項設備。
(四)注意麥克風音量控制,以免影響他人。
(五)適當管制耗材之使用,並通知管理單位(資訊組)適時補充耗材。
(六)如發生設備故障而無法排除故障時,應儘速向管理單位報備,並停止使用該項設備,以利派員維修。
五、學生使用電腦教室注意事項:
(一)嚴禁私自進入。
(二)請老師在場指導正確的操作方法,以免機件受損。
(三)依老師的規定,使用指定的電腦。
(四)隨時保持室內整潔,勿在電腦室進食。
(五)進出電腦室請輕聲慢步,交談時聲音放低。
(六)電腦教室內的設備,如書籍、使用手冊、磁碟片等,未經許可不得攜出。
(七)嚴禁將非法或有版權爭議的軟體程式,帶入電腦教室使用。
(八)不可以將電動遊戲程式,帶入電腦教室使用。
(九)不可以蓄意將帶有病毒的程式或磁片,帶入電腦教室。
六、本電腦教室設備之管理維護,除本要點外,其他作業逕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要點經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