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國小游泳池使用注意事項

大湖國小游泳池使用注意事項

1.為維護泳客大眾安全,請於入場前閱讀本注意事項,保障權益,謝謝合作。

2.本池區具有一定程度潛在危險,若發生意外會導致受傷或死亡,使用者必須遵守各項管理規範以維護安全。

3.凡有皮膚病、砂眼、癲癇症、肺結核、心臟病、心血管疾病、氣喘病或其他影響公共衛生安全者,不得入場游泳。

4.入池前請先淋浴,洗淨身體後再入池游泳,以維護游泳池水質衛生;並做暖身操,避免抽筋發生。如身體不適時,請勿入池游泳。池區旁如無救生人員岸上警戒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

5.本池休息時間以現場公告時間為準,除泳訓班及本校教學外請配合救生員指揮上岸休息;關池前十五分鐘一律上岸清池。

6.本池除學校游泳課程、救生訓練及經申請核淮外,其餘一律禁止跳水、使用蛙鞋、呼吸管、救生圈、有底座式泳圈、浮床、划手板等。

7.進入泳池嚴禁嬉戲、奔跑,泳池四週走道禁止追逐嬉鬧,經勸阻而執意不理,致有意外發生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8.入池前必須先徹底沐浴、卸妝及卸首飾,請穿著泳衣(貼身泳裝)、泳帽、蛙鏡等,嚴禁穿著海灘褲、配帶眼鏡及其他非游泳訓練物品入池;全區全面嚴禁吸菸、吐啖、嚼檳榔、酗酒、烤肉等。

9.入場請購票或持會員證入場游泳池,並主動出示門票或證件交門禁管制人員查驗,各項證件僅限本人使用,未滿120cm以下之兒童,需由家長陪同入場。

10.進入游泳池禁止攜帶竉物入場,切勿攜帶貴重物品,本池提供投幣式寄物櫃,請泳客自行保管財物。唯不得過夜佔用寄物櫃,否則廠商有權代為清理,若有財物遺失損壞,本池概不負賠償責任。

11.本池如遇重大比賽、租借、訓練授課、保養維修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影響會員游泳安全時,本校有權暫停開放使用,並公告周知。

12.機房重地與電源箱等危險電力設備,請勿任意進入或觸摸。

13.凡不接受救生員或管理員規勸者,並造成公共安全及污染水質之虞,救生員或管理員有權暫停泳客當日使用泳池之權利。會員情節重大者,得取消會員資格,已繳費之會費概不退還。

14.本池各項公共用品,如:吹風機、置物櫃等,均為公共財產,不當使用致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15.本注意事項未盡完善之處,將以現場公告補充說明。

1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入場:

一、酗酒、酒後醉態者、患有精神病患、傳染病、皮膚病、心臟病或羊癲癇疾病者。

二、患有眼疾或包紮繃帶者、身體受傷流血者。

三、攜帶危險物品(如具呼吸管蛙鏡)或其他非關游泳物品者。

四、身高未滿120公分兒童,且無家屬陪同保護者。

五、有危害場內秩序及善良風俗者。

六、攜帶牲畜者。

17.入場游泳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入場。

二、貴重物品請勿攜帶入場;如有遺失時,概與本游泳池無關。

三、按照性別至男、女更衣室換泳衣、褲,並將衣物放置於置物櫃內。本游泳池不負保管責任。

四、不得穿著其他衣褲進池游泳;入池前應先洗淨身體並著泳衣、泳褲、戴泳帽;應自行做預備運動,並於洗腳洗淨後才進入游泳池。。

五、不得帶毛巾入池及在池內嬉戲或有妨害他人安全之行為。

六、不得在池內嚼口香糖、檳榔及水中吐痰、便溺或丟棄垃圾。

七、游泳池中如遇有不適應時,應即離池或報告管理人員。

八、清池時應即按規定離池,不得藉故逗留。

九、遇有空襲警報時,應依游泳池管理人員之指揮,迅速疏散或避難。

18.其他如未規定事項,概由本游泳池管理人員或經營者酌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