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徵召令

【新北市三重區三重國民小學校友會】

1.有關部分人士建議成立本校校友會,根據「申請組織新北市社會團體須知」(如附件)中第一條第二項「發起人應至少30人,且皆須設籍或工作於新北市行政區域 」身份必須為本校畢業校友。

2.承上,若是有意擔任發起人之本校畢業校友且符合上述條件者,請填具發起人名冊(如附件)。

3.名冊請填寫發起人各項完整個人資料,戶籍地址請勿只繕寫行政區,並應留下聯絡電話以供聯繫查對。

4.發起人應親自於名冊簽名或蓋章 。

5.身分證或駕照等戶籍佐證文件應提供清晰可辨之影本正反面,並應實貼 (勿浮貼)。

6.請將填妥之發起人名冊正本送至本校總務處,以利後續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