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縣年度重要教育工作均請融入相關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統整規劃實施,並配合擬訂學習目標,課程規劃情形應摘要表列整理(參見表五):
1. 鄉土教學地圖融入社會領域教學﹙93.6.4北府教學字第0930411727號函﹚
2. 校園網路倫理教育計畫融入教學(95.10.27北府教研字第0950734263號函)
3. 環境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低碳教育2小時,溼地、山林、田野、海洋教育2小時)(94.6.16北府教國字第0940445533號函)
4. 防災教育課程(98.2.17北府教環字第0980095022號函)
5. 多元文化及國際文教業務(99.03.08北教新字第0990197616號函)
6. 藝術與人文教育資源方案每一學年校外教學至少8小時
(93.10.20北府教學字第0930672289號函)
7. 孝親家庭月(5月)活動每學年至少4小時(教育部99.1.11台社(二)字第0990004313號函)
8. 「祖孫週」系列活動(教育部97.8.18台社(二)字第0970159850號函)
9. 性別平等教育(六大議題及性侵害防治教育)每一學期至少4小時(93.6.23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
10. 品德教育融入教學(94.12.06北府教特字第0940840650號)
11. 國中品德教育教學影片「青春orz-品德教育心系列」,自98年9月起每月第1週班會統一實施,每校至少七年級學生應於一學年期間內,完成實施該影片十大核心價值10集的影片(98.5.15北教特字第0980387937號)
12. 家庭暴力防治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6.4.19北府特教字第0960247138號函)
13. 家庭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2.2.6公布「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參考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14. 校園玩運動計畫融入教學(97.12.10北教學字第0970924098號函)
15. 健康飲食營養教育融入教學(96.03.01北府教體字第0960098443號函)
16. 創造力教育融入教學建議每學期4節課 (暫無文號)
17. 海洋教育課程融入教學(暫無文號)
※ 每週彈性學習節數,各校請視實際需要在綱要規定節數內調整;網底部分除規定必排課程外,各校可彈性規劃之。
※ 語文補強請依96年8月14日北府教學字第0960524316號函「臺北縣國民中小學提升國語文中程計畫」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