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n 21, 2010 1:6:28 AM
(94.12.06北府教特字第0940840650號)
主旨:為落實校園人權、法治、品德及公民教育,請各校將此議題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與課程計畫中,並辦理相關活動,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教育部9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2.為有效推動人權、法治、品德及公民教育,將於95年度持續辦理種子師資培育工作坊、主題式研習、示範教學、觀摩活動等相關活動,激發學校重視品德教 育,重建校園倫理、營造優質校園風氣。
3.檢附「臺北縣品德教育實施方案」1份(如附件)供各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