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97課綱微調宣導資料」1份,請適時利用相關會議或研習時間宣導,請 查照。
一、為配合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之建置,教育部業以97年5月
23日台國(二)字第0970082874B號令及98年7月15日台國
(二)字第0980112647號令(閩南語)發布微調後之國民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簡稱97課綱),並自100學年
度起生效實施。
二、為俾利100學年度順利推動97課綱,請各校於相關會議或
研習時間加強宣導總綱資料(如附件),並於領域共同時
間或教學研究會宣導各領域(含重大議題)微調重點與需
配合推動之事項。
三、另請各校於家長日或相關會議向全校家長宣導97課綱總綱
資料(如附件),期使家長瞭解微調重點與需配合推動之
事項。
四、請各校妥善運用教育部發配各校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
課程綱要」套書,或逕至國民教育社群網
(http://teach.eje.edu.tw)下載參閱。
五、如各校需要安排各學習領域(含重大議題)課程綱要微調
宣導增能研習,各領域課綱種子教師名單本局業以99年7
月20日北教研字第0990666421號函(諒達)知各校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