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ul 18, 2018 6:24:55 AM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7年7月16日屏府學字第10725526600號函規定、本校107年7月17日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建議及本校107年7月18日106學年度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同仁如具有【家政、童軍、生活科技與資訊】等四科教師證者,且有意願轉科者,請於7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 時前檢具申請書送人事室,以利辦理後續作業。(逾期將不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