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24, 2020 1:21:58 AM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各機關、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請查照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