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Dec 07, 2018 12:58:9 AM
一、法務部建置「法務部財產申報查核平臺」,經申報人授權同意,由該部向政府及金融機關(構)取得財產申報人申報財產資料,僅提供予申報人申報財產參考之用,協助申報人申報作業如同網路報稅一樣簡便、快速,申報人如欲下載授權資料請自107年12月5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至法務部財產申報系統下載授權資料。
二、本授權作業並未免除申報人法定申報義務,提醒辦理定期申報之財產申報義務人請於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申報,逾期申報將依法辦理。
三、檢附法務部財產資料授權及下載操作說明、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申報人財產資料辦理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應注意事項各乙份。
四、相關文號:屏東縣政府107年7月17日屏府政預字第10725222400號函。
五、若於授權操作上仍有相關使用疑義,請逕洽本府政風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承辦人:陳逸倫小姐;電話:(08)7320415轉分機6611、6610。